我有个朋友跟她男朋友是在网上认识的,那男的是她一个朋友的朋友,Q聊了比较久,后来打电话,后来再答应去那男的家玩,谁知才第一次见面那男的就跟他家人说他们在一起几年了(其实是半玩笑地在一起也就几天),那男的其实交了十几二十个女朋友了,但他从没跟家里说过,他给家人表现的就是他还很单纯没交过女朋友思想单纯身体也很单纯.
在保护当地品牌的情况下,有个别的经销商有不正当销售方式。而我行并没有售假,而实实在在的介绍了--本产品是按照这个“当地品牌”的模样加工而成的,但并没有当作这个“当地品牌”销售,也已经告之消费者,就这样给电视台暴光了,怎么还变成了售假的不法经销商?这样侵权吗?商家的名誉权如何捍卫啊? 这给
事情是这样的,我弟弟和别人打架,被派出所抓起来了,派出所所长派中间人向我家要2万元钱说放人。 之后,我家凑了2万元钱给中间人,过了一周多,2万元钱被退回来了,说事情严重,向我家要3万。 我弟弟才19岁,刚从学校出来,被人打了气不顺去还手,而且被抓的当时还没有打架,而且也没有对对方造成伤害,就是赤手空拳的小
1.扭曲事实,隐藏真相?2.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关系形成的书面证据?3.
1.在民事起诉状中,原告在讲述事实的过程中,陈述的事实与实际的事实不符,故意篡改事件发生的时间.请问,他的这种行为该付什么责任,哪条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 2.具体到哪一类或哪些书面证据才能有力的证明形成了有扶养关系继子女的关系?
司法部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从时间上看是93年发部的,现在还有效吗?
因为村里的公共道路,邻里将仇恨强加于我家,与我家发生矛盾,他冲到我家与我哥发生冲突,他捏住我哥脖子,我哥反击,把对方头部打伤。他家与我家相邻,便日夜辱骂,有时还拿铁锤等砸門。而且他们还到处传单,说我家如何欺负他们老人家(40多岁),甚至到我们孩子的大学里内贴。事情过后一个多月,我嫂子骑摩托外出回来,他
我因遇到急事向高利贷公司借了一万元钱,欠条上注明的月利息是%8,也就是说每月必须支付800元钱的利息,我想问的是:这种借条在法律上认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