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参越战老兵,1981年退伍回来,继承我二哥家业,有母亲、六弟,有户口薄为证。坤哥患有长期的风湿性心脏病死去。六弟患有长期性精神病死去。母亲年老双眼失明死去。他们生前生活艰苦,极为困难生活没有留下什么,只留下一块祖地。我是否有这个继承权?
我大哥他是国家退休干部,他全家清出下洞镇十二米街己有30年,是否还有兄弟土地继承权?
农村宅基房,兄弟共享土地,前者已逝,后人出现土地纠纷该如何解决。
1953年的《土地房产使用权证》,AB两人共享土地,已逝,后人出现土地纠纷。 A后人已在一半土地建房,现要占另一半地并准备建房,且咬定地是他们的。 B后人闻讯阻止,经沟通无效。已向当地村委与镇上递交此问题,但无法得到解决。 B后人应该要怎么做才可以拿回一半的地?
我与长兄共同使用上一代留下的一土瓦房,现欲拆旧房建新房而需与其分暂时共同使用的宅基地。至父辈去世起,我一直住在宅基地靠马路一边,因此想按原旧房居住方位一人一半的分开。但其也许是感觉自己在分开后的宅基地出入方面要绕道而不方便,就不同意此分法,同时他本人长年不在此旧瓦房居住。请问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较为妥
有两个亲兄弟,老二的宅基地卖给了老大,老大买后建了房屋,由于是亲兄弟,没有立任何买卖合同,只是口头说的并交易的。但当时的村委会知道此事,将宅基地证办在老大名下。20年后土地值钱,老二以没有协议为由,说地基是租的想要回。老二能不能打赢。请给出具体些的条文。谢谢。
我家住在海口龙桥镇里的三角园村。早年的时候我爸爸和我爷爷的弟弟(2爷),一起在村里买了块地。我爸爸有2弟弟。我爷爷去世的早,长兄为父,爸爸就同意让二叔也进来盖房子。并说,以后我爸爸可以盖他们2间大的土地。土地的钱是4钱多,分别由我爸和我二爷各出一半。后面我二叔交流1000块钱给我二叔,就给他在土地上间房子了
1986年,我们家想再拥有一块土地,但因为我们已经有一块土地,无法再购买,而我的大伯父还有土地份额,但他家已经搬到城里居住,那时我爸跟伯父提出一个请求:伯父的份额由我们家出钱去购买,土地登记的是伯父的名字,但归我家所有,伯父一口答应,没有要求任何补偿,当时只是口头协议,没有公证人,当年我们便向村政府买下这块土地,进行
我爷爷那一代有两兄弟我爷爷是小的大哥仗着有4个儿子把我爷爷把我爷爷奶奶绑起来逼她们签了一份(不知道是卖砖瓦的契约还是卖地的契约)妈妈说爷爷当年说只是卖砖瓦的契约 后来公家到村里量房地办房屋证他们就把我爷爷的那份算到一起办了房屋证 现在他们把那块地盖了两层房 盖房的时候爸爸跟叔叔不服跟他们打架了过了一年现
和隔壁家的7年纠纷,⼂我们是在农村,隔壁家是我爷爷兄弟的儿子
和隔壁家的7年纠纷,⼂我们是在农村,隔壁家是我爷爷兄弟的儿子,我家因为一次意外让我失去了我哥哥,我还有一个姐姐,现己嫁外省,农村没儿子是很难立足的。隔壁家生了三个儿子,之前是想过继一个儿子我家继承我家的财产,我家人没同意矛盾就开始了,处处与我家作对,挖挖地,找吵架一年就很多次,来我家打东西,装死睡在
我父亲有两兄弟,父亲是兄长,爷爷分地时,合同注明以叔叔家外墙往右5尺作为公共用地(与叔叔这面外墙相邻的是我家老房子),叔叔现在想要重建房子,但是,要我们把旧房子的公共用地先拆,估计他的想法是我们的老房子拆了,他就可以把房子建过来。我想问,以前的合同所说的外墙标志被拆了,是不是就没有办法了?可以怎么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