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我是02年买的房,当时只办了房产证,不知道还有土地使用证,最近想把房产拿去抵押贷款,才知道没有土地使用证,找到开发商后,都是一直推托,而且据说也只有一个大土地使用证,现在我该怎么办?我很着急,请帮我出个好主意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我是回沪知青子女 1996年回上海后动迁 和爷爷 奶奶3个人的户口一起分入一套40平方的使用房 未买产权 爷爷于2003年去世 奶奶于2005年去世 我在2001年回重庆处理私事 那个房子就被小叔叔占用 具体是他租给别人住 还是他朋友住 我不清楚 我直到最近1个月才回上海 回来得知房子在我一点都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我小叔叔在奶奶去世
中国的房子都只是70年的使用权,并非产权,"查了许多资料还是有点不明白,城市与农村在使用权上的区别...我的理解不知是否是对?据以下条例: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那意思
我是河北省某村村民。1991年本村没有近亲关系的赵凤芹因年龄较大,无力耕作,将其所有的1亩2分地交给我耕作,我承担其吃饭等生活用品的费用。1995年左右,赵凤芹明确表示,“我把我的地给了你,我死后还是由你来种”。1999年春,赵凤芹因病死亡,其内侄赵雪处理了其殡葬事宜,并继承了赵凤芹的宅基地及家里的所有物品。
我已经结婚,无房,现在居住的是我丈夫爷爷奶奶的房子,房子就一本户口本,里面有爷爷奶奶、我公公、丈夫及他伯伯的,(没有我的),现在我想分户可以吗?需要什么条件
我想买一个商品房,那个商品房所在的位置是一个商品城,是上下两层的结构,下边是门脸房,上边可以住人也可以放货,那个地方属于商铺房的性质,土地使用年限是30年,现在已经用了十年了,我想问的是我买了以后,二十年之后土地的使用年限到了以后,我的房子还是我的吗?会不会土地被政府回收我的房子就没有了?
律师你好,我是甘肃人,我爷爷留下来的3份老宅分给了三个儿子,每个儿子都有一份老宅(我父亲是老二),属于我父亲的那块老宅后面紧连着的是我叔叔的老宅。2000年左右在我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我叔叔在土地局过来测量时登记成他的名字,我父亲是城填户口,已退休,我是独生女,已婚,现在我父亲想回农村住,但属于我父亲的
律师你好,我是甘肃人,我爷爷留下来的3份老宅分给了三个儿子,每个儿子都有一份老宅(我父亲是老二),属于我父亲的那块老宅后面紧连着的是我叔叔的老宅。2000年左右在我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我叔叔在土地局过来测量时登记成他的名字,我父亲是城填户口,已退休,我是独生女,已婚,现在我父亲想回农村住,但属于我父亲的
我用房子做抵押的再工商银行已经贷款了5万,贷款的时候公司给出具一个工资证明和确实在本公司工作的证明。但是我现在不想在那里干了,而且贷款已经到我手了。现在我要走公司说能把他出具的证明找银行拿回去。请问确实吗?如果能拿回去,银行会怎么样。会没收我房子吗?还是让我继续每个月回钱
我的父母离婚做了个协议,上面说父亲去世后房子是我的.现在我的父亲要结婚,请问他可以私自卖房子吗,如果不做婚前财产公证,那我的继母有分割权吗?之前的协议是否保证房子一定是我的.有时间限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