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是西青区张家窝镇的农民,符合国家生育指标生育了二胎,到现在为止孩子已经七岁了,应然没有从集体那里分得一分地,而死去的人却仍然站着村里的土地,现在面临农村土地改造,我请咨询律师们,我能不能得到我应有的土地补偿,村里每年只补助200元钱。村里响应乡里要求在自家土地种植果木树,现在改造新农村收回果木树及土地,请问我能否在改造期间得到我应有的权利?
我是陕西省高陵县崇皇乡四组的村民.我们村土地已征收了二次了.至今我们全家人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土地补偿款.很是气愤!也很是无柰.原因是因为我老公的户口上在了女方家.也就是我家.我老公的户口是03年上到我们那里的.那时根本就没有征土地.但同样的事情我们村还有一户.可村长却给他们分了土地补偿款.到我们这里就是总是说村民
我家土地和荒山被部队征用,镇政府将补偿款的10%,按每家占地亩数补偿的,其余部分全由乡镇占用数年,2010.12月决定将其余部分补偿款下发,可现在按全村村民平均人数分配,合理吗?多谢!
在我村基建的煤矿扩建,欲占我村土地荒山荒坡共计40余亩,其中有村民耕地14亩。想问和煤矿协商签订占地合同应包括哪些款项? / 各款项金额标准是什么?/怎样结算付清,承包期内的补偿费一次性付清,还是逐年付清?/需走哪些程序?
尊敬的律师你好,村集体的土地补偿金你看我能享受吗?情况是这样的.我与2005年有外地迁入本村,户口为农业户口.我老婆姊妹2个.我和妹夫户口都迁入本村. 村里政策说两个女婿只有一个享受土地补偿.因我来的晚,所以有妹夫来享受土地补偿.我老家土地已经收回,这里有不发土地补偿.我感觉这样不合理. 你说我能享受土地补偿吗?
各位专业人士你们好: 我是山东泰安房村镇一农民,本人于2002年承包农村村委会4亩耕地,承包期限为30年,至今才七年,现在在承包的土地上,因为国家基建新修铁路,正好征用了我的承包地,国家征收的土地补偿费用,对我的补偿费用中我有些问题想请教贵方.主要是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中的安置补助费,我查询到的土地管理法中说的原文为按
因为村委会要把我们存的地做商业开发,我们的果园的树刚刚是旺盛期,刚收成没几年,请问这个补偿应该怎么算啊。(当时我们村的人都签订的承包合同,这个合同还有15年到期) 现在可以确认是商业开发,可是和政府勾结说是政府开发国务院有文件,(国家现在不是保护农民的耕地吗)这种占用耕地一般怎么补偿农民!
1:非集体土地所有人(农业户口)怎样在集体土地上建住房才合法?2:如果遇上征收,有关土地部分的补偿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