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家人不知晓的情况下借了高利贷用于赌博,一分钱爷没用于家里。我以结婚十年,弟弟还在上学。家里的房子也卖掉给他还账了。一点家产也没有。请问这笔债务我和弟弟有责任还吗?
父亲脾气暴躁,经常打骂母亲。而且经常参与赌博,根本不停别人的劝阻。两个女儿在打骂声中长大,都已结婚生子。母亲因长期生气,得了脑溢血,留有后遗症。父亲还是不顾女儿的劝阻,经常对母亲发脾气、摔东西。母亲整日生活在担惊受怕中。父亲近两年所开工资从不让母亲和我们知道。只是偶尔回家买些菜。我们每月都给她们生活
老人有六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老人被其他子女送进了养老院(其他儿女从未和那个不知情的子女谈过关于老人的赡养问题),并且被要求支付养老院的费用,这个能拒付或不同意老人入住养老院吗?(不是不赡养)
婚姻关系未解除之时夫妻共同出资并贷款购买了一栋房子,房产证上写了儿子的名字,离婚时儿子还未成年,请问这栋房子是否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父母共有七个子女,其中一子(旺)长年与父母生活,建房三年中主要承担了建房工时,并出资购买建房材料,其余子女不定时给老人寄生活费,建房资金来源共两部分(老人一部分,旺一部分),老人过世后,六子女要求平分房产,但参与出资建房一子认为出资出力较多应该多分,房产应属于其与老人共有,属于老人的部分才能被认定为
母亲之前做生意失败,欠下很多债务,后来脑梗造成残疾,现没有行为能力。因为父母离异,她只有我一个女儿,我是否是她的第一监护人?是否一定要替其承担债务?
父母共有七个子女,其中一子(旺)长年与父母生活,建房三年中主要承担了建房工时,并出资购买建房材料,其余子女不定时给老人寄生活费,建房资金来源共两部分(老人一部分,旺一部分),老人过世后,六子女要求平分房产,但参与出资建房一子认为出资出力较多应该多分,房产应属于其与老人共有,属于老人的部分才能被认定为
父母共有七个子女,其中一子(旺)长年与父母生活,建房三年中主要承担了建房工时,并出资购买建房材料,其余子女不定时给老人寄生活费,建房资金来源共两部分(老人一部分,旺一部分),老人过世后,六子女要求平分房产,但参与出资建房一子认为出资出力较多应该多分,房产应属于其与老人共有,属于老人的部分才能被认定为
父母婚姻存续期间,2003年我姥姥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楼房过户到我母亲名下,当时去房管局直接办理的房改房的过户手续,因我父亲的单位可以报销物业费,所以我父亲的户口在楼房,我跟我母亲的户口在我家的平房,现在姥姥已去世,姥爷还健在。如果父母离婚,我母亲不想把这套楼房与我父亲分割,请问可以不经过我父亲同意将房产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