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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

一年前朋友分别三次从我处借款三十七万整,之前总共打了一张三十七万的欠条,最近期间还款十三万,剩余二十四万重新打借条,但是借条内容是他人代写的,欠款人只是签了个字,并且没有按手印,请问这张欠条还具备法律效益吗?如果我通过法院起诉还能追讨回这笔欠款吗?
现将此欠条内容复述一下:某某至今欠款贰拾肆万元整,承诺2011年五一之前还清,之前所写欠条作废。欠款人:某某。收款人:某某(就是债主也签字了,并且债主还按了手印)。请问这张欠条是否有问题?

问题状态:已解决 回复 (4)
提问人:木子雪贝
提问时间:201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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