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0.3亩田,村组兴修水利要占用。现在土地六十年不变。又不能给我补土地,能不能要求集体给于补偿,国家有没有具体的补偿办法。
律师您好,情况是这样的:途经衡水区域的一段高速路要占用我们家的耕地,地里有农作物,由于当初分地的时候,我们分到了最边上,所以多分给了一两分地,地的旁边就是一条沟,沟不大也没有用,我家就把这条沟平了并种上了农作物,已经十多年了,现在高速路要经过于此,那对于我家这样的情况如何赔偿呢,是算自己开荒的吗,还
你好,我们当地政府要占用家里耕地,但是家里耕地已种上树苗4年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政府该如何给补偿款啊?有没有什么国家条例啊,谢谢。
你好,我是湖北红安县的,现在我这里政府建设g346国道,占用我们的耕地,但是赔偿的根据没有,而且我家旁边的,赔偿的费用跟我们不一样,我想请交一下,我该怎么办
1:我的耕地面积约为1.4亩,东西长约170米,宽约5米,高速路为南北方向在耕地中间穿过,又在我耕地东头建一立交桥入口,把地分成了3段,东头两段现合计约3分地,此两段已不能正常机耕播种,收割,给我造成了损失,我想让政府把此两段地和路面占地一并征收,可以吗?如不行,地东头的两段(约3分地)该怎样索赔? 2:高速公路穿越耕地,路面高
村前修了大运高速公路,已经修好了好几年,很多村民却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这种问题应该找谁?
被占耕地农民找政府问是否要赔偿,相关人员以为你们修路方便你们(农村还未通柏油路)为由说没有赔偿,但是被占地的是少数农户,不知该解释是否合法,农民该怎样处理?能否说明是什么法有相关规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