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现并未报警和起诉,初步打算离婚,可不可以做伤情鉴定,怎么做?即使现在不离婚,做鉴定作为备用证据起诉离婚和赔偿也可以吧,应该怎么做!在轻微伤时,丈夫应该付怎样的责任后果!
我在穗工作多年,结婚生子,有工作,与丈夫共同过着小康生活, 我的丈夫长期沉迷于股票,上一年已输掉很多钱,今年借了我爸爸家的钱,继续用于股票,我多次劝他都不听,昨天晚上,我们初是口角相争,说了不够四五句,他就开始拼命打我的头,然后抱着我的儿子走了,我很想跟他离婚,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打我了.输了钱就打人.我生活独立,经济独
最近被父亲打过两次,并且一次比一次严重,并且我发现父亲在打我的时候,精神好象有点问题,他每次打完我都把我关在家里几天,等身上的伤好了之后才可以出门,并且教我如何和别人说,我跑过很次但最终都是跑的次数越多挨打也就越严重,如果用法律我该怎么做? 我已经被他关在家里,身上的伤已经检查不出什么了,报警不是要有明显的是伤
家庭暴力无数次,只有这次报了案,也鉴定为轻伤,但我不想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现在也没想到离婚。我想如果一年或者两年后想离婚时这次的鉴定结果是否还能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上面说到我的婆婆长期在家里辱骂我,也很多次出手打我,律师们都说我可以起诉要求赔偿,那赔偿的多少如何介定呢?另外因为我现在已经搬出来住,也没有什么证据,家里的人肯定都不得帮我做证,我如果起诉要怎么办?需要收集证据吗?
事情是这样的: 我姐姐是深圳高校的一名老师 ,和他先生结婚七年来,只要他先生心情不好,或有的没得,就会对姐姐大动拳脚。而且天天用词语辱骂我姐姐(尽管是个博士生)问题是姐姐从孩子角度出发,就都没吭声。但这次,实在很过分,因为我刚考完研,所以她先生喊我过来帮他们带孩子(3岁半)。 上个星期三,因为琐事又
离异,小孩归男方,男方现另有家庭,小孩10岁,上学时在在爷爷处生活,不上学就往母亲处跑。男方不接纳小孩,对儿子不管不问,生病衣穿都是母亲在照料,既不出力也不出钱。而这些离婚协议上都是男方的义务,每年偶尔去父亲家里呆一两天,回来后会说再也不去了,问他说父亲对他不理不睬,想尽办法让他坐立不安,让他早点离开
婚姻法上没有规定冷暴力可以作为婚姻感情破裂的理由,所以就不能判决离婚么?但是冷暴力对人心理的伤害甚至要比肉体伤害更严重,立法上对家暴不能考虑冷暴力方面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