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计划组织小托班孩子去操场玩,出去前让孩子们先去上厕所。一个孩子听到后,先跑出教室去厕所(厕所在教室对门),老师没有及时跟上,结果孩子不慎摔倒,下巴磕破一个1.5厘米的口子。事发后,班主任联系了家长,园方负责人、老师陪同一起去医院,并承担了医药费。请问园方做了这些之后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了么?我们应该
我是一名幼儿园老师,在吃早点的时候一个小孩不小心掉到豆浆盆里烫伤了,老师应当附怎样的法律或者赔偿责任 规定幼儿园一个中班最多只能容纳二十多个孩子,可是现在由于师资力量不够学校给安排了四十多个孩子
我是一名幼儿园老师,在吃早点的时候一个小孩不小心掉到豆浆盆里烫伤了,老师应当附怎样的法律或者赔偿责任 规定幼儿园一个中班最多只能容纳二十多个孩子,可是现在由于师资力量不够学校给安排了四十多个孩子
幼儿提前到园,当班老师还没到,幼儿自己跳跃摔手臂骨折,园方已支付医疗费用于手术和后来的康复,家长提出赔偿些钱才出院,园方答应让家长领他在园买的保险费和他在家买的农村医疗,他原已在园方汇去的医疗费中私拿了5000千元说做伙食费,园方说如果这几天出院不理那几千元了。可家长还是不肯,又去住院还欠医院一万元了。
十四岁孩子上私立学校,下课和同学玩耍,不慎将对方推倒致小腿骨折,应按什么标准评伤残鉴定?请回答
十四岁孩子上私立学校,下课和同学玩耍,不慎将对方推倒致小腿骨折,应按什么标准评伤残鉴定?请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