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弟弟在大连一个船厂做油漆工,2010年10月15日被油漆枪伤了右手,经过三个月的治疗,现在右手的食指仍然没有知觉,整个手温暖的时候,食指却是冰冷的,整个右手的力度不大,但是公司在这期间只给了每个月500元的生活补助,他每个月的收入是3300,我有三个问题要咨询:1.依照大连的工伤赔偿条例,是否需要支付每个月的误工费2.公司是否有应该提出工伤申请鉴定,公司一直拖着没有正面解决,我们是否应该个人提出工伤申请?3.由于食指的神经一直没有恢复,这个大概能称得上几级工伤呢?公司就说这个需要慢慢恢复,但是慢慢 这个概念太模糊,我弟弟还年轻,不想这么一直耗下去,我想通过法律来解决,谢谢您的帮助
律师您好!我被鉴定为工伤五级,单位给我结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时候是按照我的基本工资1500计算的,而我上班时的实际工资是2000多,请问单位这样算法合理合法吗???谢谢!!!
请问工伤赔偿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所说的本人工资是指本人上班期间的全额工资还是仅指基本工资???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请问:是不是工伤四级的职工,单位只是按照本人领取的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它的如:养老金、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就不予缴纳了????谢谢!!!!!
由于长时间连续工作(大概40天左右,早上7:30上班下午6:30下班甚至更晚,中午吃饭都是轮班),得不到充分休息劳累过度在8月27日下午2点左右感觉头晕头疼身体不支引发造成脑出血,当时情况非常严重,出血80毫升,经过开颅清血手术抢救,左半身偏摊,后来经过一系列康复治疗,至今左上肢活动仍然受限。。。。。。这种情况应
我08年四月份工伤住院,09年7月份因伤情需要入院二次手术,09年10月份因单位要求回去上班,但是09年1月份到10月份,单位停发了我的福利待遇,只给我发了基本工资,请问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09年四月都被认定了工伤了,且鉴定了等级呢,而且医院还出具了我因身体原因不能上班的证明呢,可是单位给弄丢了,照样强行要求我回去
你好: 边律师 我父亲退休后在一家民营厂工作已有13年了,现年70岁。初五猝死在了工作现场,经医院急救无效,当天上午死亡。不知道这样的情况是否算是工伤,等你答复,谢谢!
事情是这样的:我弟弟的老板带我弟弟出去 骗我弟弟说是去玩 实际上是去打群架,我弟弟在不明事情的情况下受重伤住院 还没完全治好 老板就以不能工作为理由把弟弟弄出院 还向我的家人隐瞒情况说没事 因为耽误治疗 我弟弟的腿留下了后遗症 我爸爸多次向他们交涉 寻求赔偿 可是他们一直都是无动于衷 一直在推脱责任 都2年了 还是
我一亲戚2010年底出了工伤事故,现在还在医院未醒,医院说让我们放弃,基本不行了.请问如果人确实死亡的话,赔偿是按照2010年标准呢?还是可以按照2010年的新标准.因为当时忙这抢救人,所以至今未报工伤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