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能我的情况比较复杂,想咨询一下。我的养父在1994年去逝,留有宅基地和周边的地基,种有树木等,1996年左右养母带我离开老家,其后一直未回老宅,1998年左右养母改嫁并带着我一起,其后我的户口迁至现在居住地,2005年左右养母户口也迁至现在居住地。现在以前的老家即将拆迁,养母放弃继承权。让我全权处理,可是老家仍有几个叔叔伯伯,想请问我有无继承权?如果有继承范围大概是哪些?户口已不在,房屋是不是会被收归村里?
请问如果我的父亲把房产赠予我的姑姑,我有没有办法使赠予失效而依旧有继承权?
请问如果我的父亲把房产赠予我的姑姑,我有没有办法使赠予失效而依旧有继承权?
您好!本人兄弟3个,父母在世时土改期间当地政府分到父母名下有几块田地,可父母过世时并没留下遗嘱,本人少年时(16岁)就参加了工作,在一家国营企业工作,户口已迁到单位上,96年下岗。父母在世时本人就已成家立户,老家还有一位兄长在家务农。由于父母在世时并没向本人提起还有田地的事,现在经证明父母还有遗留的田地
我老公出生在农村,经过努力考入大学后分配在城市工作并结婚生子,老家中的宅基地都分于其他几个兄弟却无我老公一份,理由是我老公进入了城市工作,土地改革后已没有他的责任田,而宅基地是跟随责任田人均分配来制定的为由,所以以前的老宅包括后期家里为他们娶亲所盖的房屋都没有我老公的份,他们说的有道理吗?
律师您好!我们家有个房屋纠纷想咨询您一下。我父亲是家里老二,上面有个姐姐,下面有个妹妹,奶奶现在还健在,在很多年以前我爸爸的妹妹就一直住在奶奶家,奶奶也比较疼爱她,在2006年7月的时候在我父亲和大姑不知情的情况下奶奶把房子以买卖的形式卖给了我的小姑,父亲和大姑在2008年时候通过一次偶然机会知道了此事情,
母亲跟继父九五年领证结婚,九八年母亲婚前与生父(93年去世)购买的单层房子因为洪水倒塌。翻建成两层的楼房,我们里面居住,出租至今。现有老房产证是母亲和我的名字。继父今年八月去世,继父的三个孩子说这房子继父当年除了八万来盖。实际上这房子是我母亲借钱盖的,继父根本没出钱,只是工人是继父找的。现在继父的三个
律师您好: 我问两个问题: 1、我小姑与她老公现在闹离婚,前几年,他们共同抱养了一小孩(现在3岁),因为她两夫妻暂时不符合抱着条件(双方年龄未满30周岁),所以孩子现在没上户口,男方是否可以拒绝出扶养费? 2、我小姑与她丈夫离婚,她是否可分得家庭财产的一部分?孩子是否也有一部分?婚前她出钱装修
父亲于2007年再婚,于2010年11月死于交通事故, 无遗嘱。他的继子今年二十岁,请问继子有没有继承权?如果有,比例应该占多少,谢谢您 有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如何确认继子女的抚养关系
妈妈过世后,爸爸又找了个伴儿,当然,我们兄妹俩个也同意。在没有找阿姨之前,爸爸买了一套楼房。请问倘若爸爸日后离开的话,阿姨的女儿有继承权吗?她常年在外工作,很少回家。另外,爸爸想把房子给哥哥,这种想法对不对,还是我们兄妹应该一人一半。当然,爸爸说过,楼房的一半财产归我哥哥,倘若以后病了,谁照顾,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