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自己拥有的房屋立遗嘱(经公证)明确由我继承,现父亲于2009年3月去世,母亲健在。我想为了减轻母亲的压力,继承暂不提出,房屋由母亲居住代管,等我母亲百年以持再提出。我有兄弟姐妹六个,其中三哥先于父亲死亡。请问我父亲的遗嘱如过了二年是否有效?信访是否中断时效?我可否请律师发律师函?时效中断以后继承时间是多少?谢谢
爷爷和奶奶留下遗嘱,将房子遗赠给我,并办理了公证,爷爷去世后,我办了受赠书. 后来奶奶变卦不肯把房子过户给我,并去公证处撤消了属于她的50%, ,现在快六年了,请问,如果去法院确权要求继承爷爷名下的50%,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我家老太太(爷爷的妈妈)的老房子以前交过基地金,老太太是在她娘家的一个侄孙女家2005年10月过世的。当时2005年3月过完年是被她们家接去过过散散心的,后来一直没和我们家联系,去世也没通知我们家。今年2010年她家拿了一张遗嘱告到法院要继承这间老房子(10个平方),一审驳回了她的,现在又上到2中院了,我想问问2审会
我是一个青岛的女孩,我姥姥在一年以前立下了一份遗嘱,受益人有我的名字,当时公安局还有律师事务所得人而且这份遗嘱也公正了,在前一段时间,姥姥去世了,可是当我要履行遗嘱的时候,发现受益人的名字没有我了,而全部都是我舅舅了,遗嘱的在场证人都不知道遗嘱已经改了受益人,而律师事务所也提交不出来改遗嘱的录音和新的在场人,
七年前立的遗嘱,三年后立遗嘱人死亡,遗嘱上面有五个见证人,四个见证人都认可遗嘱是立遗嘱人亲自写的,见证人也签字证明,其中有一人说时间长了不记得当时的情况,不愿证明,但是遗嘱上面的字承认是自己亲自签名。这种遗嘱有效吗? 要是法院宣布遗嘱无效怎么办?
各位律师你们好 首先感谢你们百忙之中看我的问题 我父亲于前年去世 去世前留有遗嘱 但遗嘱未公正 遗嘱是圆珠笔写的 不知道是否有效 现有一房产涉及到继承的问题 遗嘱写明 此房产归我母亲所有 现有法定继承人 母亲 奶奶 我 姑姑 我的问题是: 1、如果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我母亲是否还需缴纳其他费用?(
父母离异,抚养权是父亲,当年我父亲有一套房子,是国家发的,按我,我妈,我爸的人头发的,是一屋一橱。后来我父亲又跟我奶奶的一屋一橱合了个2室一厅。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我父亲又结婚了,身体不好,万一要是他不在了,房子的继承人是我么??要是他立了遗嘱,给了继母,我有权利争取房子么??还是立了遗嘱我
老人立遗嘱后去世,在其他子女不同意的情况下,其中一名子女是否有权继承房子
爷爷共有6个子女,老人一直和大儿子同住,房子的所有权是爷爷,老人在80多岁的时候立遗嘱要把房子留给大儿子,是有公正人员在场,其他五名子女没在场的情况下立的,现在爷爷去世但是奶奶健在,大儿子可以把房子的所有权过到他的名下吗,其他的子女是否有权继承老人的房子?
请问在没有现场证人的情况下,由双方供词及伤检报告,可否作为执行治安处罚法43条的依据
请问在没有现场证人的情况下,由双方供词及伤检报告,可否作为执行治安处罚法43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