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于2010年9月份去世,带给我们痛苦的同时,我也将面临着财产分割的一系列迷茫与无助当中...... 1.母亲生前老家单位的集资住房一套(合约10万左右,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夫妻关系续存期间) 2.母亲生前与父亲在长沙的一套经适房(合约45万左右,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夫妻关系续存期间) 3.母亲生前在长沙买了一套投资型的公寓,为了解决我日后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依靠。(30万元,贷了15万,十年的分期付款,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夫妻关系续存期间) 母亲生前与父亲和外婆(外公,外婆都健在)做过相关财产分割的协商,按母亲意愿是把1和3处的房产给我,把2处的房产给父亲。当时父亲也是答应的! 可就在我母亲去世后,父亲现在就有了新的交往对象,并且决定结婚(我现在也未婚,计划2013年结婚),目前比较复杂的是第3处的房产还在贷款当中,虽然父亲,外公,外婆都去公证处办理了放遗产继承的手续(放弃的只是我母亲的那部分,父亲的那部分由于房产证还抵押在银行,不能写赠予协议)因此第三处房产也不是我的,第一处房产父亲也没有给我,因此我等于到现在还没有按法律程序(按母亲的遗愿)得到任何法律赋予我的利益! 我想问如果父亲一直拖着不去进行财产分割,而他要再婚,我同样也要面临着结婚,那等他再婚后,会出现什么样的财产分割纠纷?而我又该如何处理呢?
请问: 外婆把一笔钱给外孙女, 没有赠与等证明, 但其他子女知道. 外婆过辈了, 这笔钱要不要作为外婆的遗产给其他子女来分? 外婆给了这笔钱两年后过辈, 这期间未反对, 现在其他子女提起了. 谢谢.
我父亲再婚前,生育有一子一女.有一套房,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指定我为这套房的合法继承人.而父亲于1992年再婚婚后没有再生育.,1993年,由于城市的拆迁,在原来居住的基础上用父亲的名子购买多14平方米,此增购面积没有指定继承人,父亲,母亲分别于1999年和2009年先后去世,想请问这多购,不在遗嘱之内的14平方米,应该该怎样分配?
关于遗产继承问题: 爷爷奶奶共有四个子女,三子一女,女早已出嫁,二子(我爸)早于十年多前去世,大子在三四年前去世,爷爷在两年前去世,奶奶在几个月前去世,我和妈妈一直都是住在爷爷的家了,从我出世到现在,现在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但房产政姑姑(四女)霸着,户口本四子霸着,他们都不在这房子住,现在他们想分这房子,但我妈妈一直都
您好: 在我父亲名下有一货船,但其突然过世未留下任何遗嘱.现想将该船当成遗产继承过户给我或者我母亲,不知需要哪些手续? 我是独子,奶奶还健在,爷爷已去世多年,我父亲还有兄弟姐妹. 谢谢各位律师,那我还想问下 是不是必须到公证处对继承人及货船进行公证,然后才能进行过户? 还是只要提供我、我母亲、奶奶书面声明同意
您好: 在我父亲名下有一货船,但其突然过世未留下任何遗嘱.现想将该船当成遗产继承过户给我或者我母亲,我是独子,奶奶还健在,爷爷已去世多年,我父亲还有兄弟姐妹. 是不是必须到公证处对继承人及货船进行公证,然后才能去港航管理处进行过户? 还是只要提供我、我母亲、奶奶书面声明同意过户给谁就可以去港航管理处办过
男方82岁,身体健康、硬朗。2个儿子 均已成家立业。 女方42岁,有一女儿21岁。 男方有2套房产和30万元存款, 想咨询下,如果男方死后,关于财产如何分割问题。 补充1:两人刚刚结婚。 2:没有共同财产,都是男方的。 补充提问: 1 会不会发生 因财产属婚前老人自有财产 所以女方得不到的可能? 2 如果财产是女方和男方
我外公于1977年买的房子.我妈妈有3兄妹.在外公于98年因心脏病突然过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在世时一个人独居,我大姨经常去探望.2001年因我妈妈离异后没地方住一直在外公买的房子住到现在.因外公和舅妈有矛盾,舅妈从没照料过.去世前因为外公.只有我舅舅一个儿子,与8几年房子要办房产证的时候舅舅拿房子办了自己的名字.现在因为
我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处已购公租房(在购买该公租房时,父亲早已去世,房款是我与母亲共同出资,且我出的整数,我母亲出的少些,因为孩子多,且只回家吃饭不交钱,因此母亲也没什么钱)。几十年来,一直是我自家,先后送走了父亲、母亲和奶奶(奶奶所有的后事都是我一个人处理的,包括最后将老人骨灰送回老家,母亲去世时,
两位老人为夫妻关系,购有1套房产,产权为2人共有,并立有公证书公证在2人身故后,其名下房产由其1子1女共同继承,与他们的配偶无关。 想问问: 1.如2老身故、如没有上述的公证书,其子女的配偶是否同时也享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 2.有上述公证书,在其子女继承该房产后,如子女死亡,其配偶及孩子是否享有这套房子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