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买方,于今年4月28日全款买了一套二手房,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房产证还没有到我手里,在这其间收拾这套房子的时候突然有人来问原来的房东,才得知原房东有信用欠款,不止一家,他们得知我们的房产本还没有拿到手,我想问问,在这段(10个工作日)没拿到房产证的时间里,会不会出现我们的房子被原来房主欠款的那些信保公司集体把房子冻结,我们住不了,也拿不到房产证和土地证?会出现这种情况吗?
我于去年11月在一个房产中介看好房子,并且交了定金和首付。一直到现在没有过户,在6月中旬左右房子贷款批下来了,但房主的房子一直到现在还没撤押,中介说到8月15号如果房主不撤押,让我去起诉他。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办?
本人 想买一套二手的拆迁 安置房,但是没有 产权证 和土地证,中介说 可以 做合同更名,以后办理的产权证直接是我的名字,并且中介说这个房子已经在房管局做了备案,要去房管局和开发商那里做更名,请问合同更名后以后办的房产证直接就是我的名字吗?这样做以后风险大吗?
合同约定款项分3次 1.定金(合同签订时付) 2.首付(房产证过户时付) 3.银行贷款尾款(过户后1月内) 现买家已支付定金、首付款。 房产证和土地证已经过户到买家名下。 银行贷款由中介协助办理,但是已经超过约定的过户后一个月。 卖家已经将房产交付给买家了,户口也已迁出。 现在尾款部分已经超出合同约
本人买一二手房合同约定,原房主交房前牵出户口,违约开始15天后赔偿我双倍定金,但是房子已经过户在我名下,之后原房主就是不迁出,说定金已经作为首付款,交易已经达成,就不存在定金问题了,所以这条违约就没有约束性了,请问这样合理么,或者我可以要求他赔偿和定金数额形同的钱数,谢谢
我在中介看好了一套房,也签了购买合同,由卖家承担办证费用。现在中介他们想让卖家先到房产局把房子退了,然后再由我一手买入,说是这样可以为中介、卖方和我都节省很多费用。这个房子原购买合同上是2003年的日期,中介说2004年前的房子可以进行这种退房操作。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属实么?这种操作合理么?对于我这个买家来
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问题。之前签过一份合同2手房买卖合同写的
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问题。之前签过一份合同2手房买卖合同写的是过户时把剩下的购房款全部付清但是现在由于买方现在没有那么多现金需要先过户然后提取公积金再付清剩下的尾款我担心我和他过完户钱拖着不给想问问还需要再写一份什么样的合同。
2011年通过家里的亲戚牵线,以15万的价格买的我堂哥的一处楼房,首付 给了4万,当时定的情况是以后有钱就还一点,直到都还完在给过户,也 没说多少年还完。因为是家里的亲戚所以没有任何纸质协议现在房子的 钱还没有还完差几万块,我堂哥就反悔不想卖了,但是当初进户从新装 修房子也差不多花了2万多了。而且现
最近看上了一套二手房,原业主老公态度不明确,签购房合同也不到场。而此房房产证上为老婆一人名下,据中介公司说就房主签字合同就生效。 我想请问是这样的吗?不会有什么后遗症吧?
我是卖方,今天中介通知说银行批贷,可以过户了。但是目前我只能看到批贷函的复印件,而且发现批贷函上完全没有我(卖方)的信息,基本内容就是说银行同意批贷给贷款人(买方),有具体买方的姓名、贷款额等。这个东西对于卖方没什么证明意义啊!!! 请问如何确保尾款能够顺利到我账户呢? 一般买卖二手房都是这样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