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船厂打工发生火灾头面目浅二度和浅三度烧伤,现在船厂只愿赔付医疗费(住院发票金额)和误工费(每个月算二十五天工作日),其他护理费营养费都没有以及后续治疗费(疤痕修复)也没有。我们是和船厂签了劳动合同的,也办了工伤保险的。现在出事了是找船厂交涉还是和包工头交涉,包工头说误工费都是他自己出的有点心疼,如果是工伤的话不是有工伤保险基金全额赔付的吗而且还包括营养费和护理费,一次性失业补助金,而且住院期间看到别人工伤人家公司还安排陪护人员并且陪护人员的住宿交通都给报销,而我住院期间一直都是一个人,公司没有安排任何护理人员,而且我住院期间自己吃饭的钱也是自己的,公司董事长是宁波市人大代表,而且从我入院开始到出院一直都是在隔离病房,病例出院发票和用药清单都在公司手里,我申请伤残鉴定也没有材料。在这种情况下我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说他们对我的赔偿合理吗?如果打官司会有意义吗?
我爸工地上受工伤,手臂的血管破裂,神经软组织受伤,有签合同,请公司该如何赔偿?
公司只报销了医药费,养伤期间有补贴。血管破裂暂时接好,请问这方面公司还应该有其他方面的赔偿吗?
我是一个农民工,于2014年5月30日来山西省某个煤矿,第二天头个班工作(31日),6月份上了5天,7月份上了15天。8月份1号至2号上了2天,8月3日在井下受伤,伤残鉴定五级。劳动保险及工资结算和一切费用怎么赔偿?
本人亲属在工地干活,因意外发生事故从二楼掉下,导致右脚粉碎性骨折,腰部骨折和大腿骨骨折,现正在住院。请问律师,伤残等级如何确定,以及像这种情况如何赔偿?大概能赔多少?
本人是在电器店上班,2013年11月30日12:25分在安装空调返途中与一辆摩托车相撞,交通事故已处理,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导致左脚髌骨粉碎性骨折,因病休养没去做【工伤鉴定】超过1年法定时间劳动局无法给我做【工伤鉴定】,我工伤期间动过2次手术第一次2.2万元我自己掏,第2次拿除钢板手术7000元我公司老板出。第2次
本人是在电器店上班,2013年11月30日12:25分在安装空调返途中与一辆摩托车相撞,交通事故已处理,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导致左脚髌骨粉碎性骨折,因病休养没去做【工伤鉴定】超过1年法定时间劳动局无法给我做【工伤鉴定】,我工伤期间动过2次手术第一次2.2万元我自己掏,第2次拿除钢板手术7000元我公司老板出。第2次
结婚一月老公工伤死亡赔偿60几万父母我如何分?如果他爸妈不给
结婚一月老公工伤死亡赔偿60几万父母我如何分?如果他爸妈不给我能起诉得到应有的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