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楼房已经买了九年了,2009,2010年持续供暖,在2011年1月25日左右厨房分水器处往外墙渗水,怀疑地暖漏水,物业说春节放假没人维修,初八后再说,但墙体一直渗水,我家只能停暖。初八我找到物业要求修理,初十开始查找漏点 ,漏点找到,在厨房,师傅说是冻得,物业要我负完全责任,有我支付工人师傅费用,这合理吗?难道物业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我是一小区业主,09年12月18日家里地暖阀门崩裂漏水导致家里所有家具,木地板,电脑等全部被泡,损失严重,找物业说已过2年保修期,损失我自己负责。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我收房时只给了住宅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我在保证书上签收的日期为2007年11月3日,开发商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2006年10月11日。我实际入住这是
我家今年1月份装修时,安装了地暖。当时没有注意地暖进水口的截止阀有无漏水情况。房屋于2月底装修完毕。于5月份入住,始终未注意该阀门有无漏水情况。 今年7月份,发现地板起泡,经查原因是地暖截止阀漏水。找到地暖公司,把该问题解决后漏水已止,但造成我家的损失,地暖公司称“这是人为原因,其不负责”。但是,该
地暖截止阀漏水,地暖公司推卸责任,说是人为原因造成的。但是如果是人为原因。可有地暖公司安装人员,装修公司房屋施工人员及房主均可不当操作所致。责任该由谁来负责?
我房子是单位集资房,已入住5年。今年冬天供暖后发现地暖管漏水,现在不能正常取暖且严重损害已打下的木工板。我找单位领导反映了此情况,单位不负责任可维修费及木工板。请问我单位的此决定是合理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谢谢。
请高人指点我的房子是今年5月装修入住但到今年入冬供暖时发现地暖漏水严重,要求物业及开发商维修,但以房屋是2007年底建成不予维修。注明房屋由于在建筑是压了建筑红线所有手续都是在2009年12完成验收及入住。请问我该怎么处理并且楼下已经成水帘洞要求赔偿。
你好,我家的暖漏水, 我住六楼,去年入住的时候五楼没人,不知道漏不漏水,我们那不是集体供暖是自己烧。今年一烧就漏水了,物业来说他们给出人工费,其他损失自己承担,现在五楼已经起诉我了,请问我是否该起诉物业,物业是否应该承担责呢?
我家住三层小户,已经搬进新家10个多月了,楼下二层还断断续续在装修,今天(2011.1.3)楼下的住户告诉我,我家地暖漏水,下去看了一下,发现有两处漏水,但漏水不大,有一处已经干了。当天,物业来查看,说漏水小,确定不了是不是漏水,再让观察几天。我个人认为是漏水,是物业在搪塞。 开发商保质两个采暖期,这是第
我家今年刚装的地暖,第一年入住,刚过两个多月,发现厨房地砖颜色发深,面积越来越大,后来发现原来是地暖的分水器漏水了,水一点一点渗到了厨房的地砖下面,水流不大,分水器下面的地面也没有摸出湿来,所以根本就没有发现.地暖安装人员来看,原来是分水器的接头渗水,但楼下对应的这个地方的屋顶已经起皮了,请问责任应该由谁来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