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前买的只有购房合同的商品房,婚后卖掉交加些钱,并且也有自己母亲的资金,全资买了新的房子,产权证只写自己的名字,是不是属于自己的财产?若写上两个人的名字,是不是就是两个人共同财产 了?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关于房屋婚前婚后财产的问题 我2008年10月15日买的一处商品房,并于当天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于2009年6月交工,产权证预计2009年年底才能办下来。但2008年12月1日我和我女朋友办的结婚登记,领的结婚登记证。请问: 1、这种情况下,房屋是我的个人财产还是夫
男方于2012年10月份用个人公积金贷款40万购得一住房,首付20余万中50%的钱款由女方出资。男女双方于2013年4月登记结婚,2013年6月欲办理产权证。 问题: 1.产权证可否加女方名字,还是需要等贷款还完后才能加女方名字? 2.产权证上加女方名字后,该房产首付部分视为男方个人财产还是双方共 有财产? 3.由于产权证
婚前个人贷款买房,婚后父母还贷,贷款名是我,还款的银行卡是我的名字,是由父母的卡转入我的卡上,然后银行在从我的卡上扣款,万一离婚,如何避免我父母还的款,和房产增值部分被妻子分走呢?需要去办什么公证做什么手续吗?让离婚时妻子分不走财产呢?
2012年,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由于当时开发商五证不全,只是和开发商单方面的买房合同(未在房产局备案),付了房子的首付,首付是我和女朋友共同出的钱。 2013年结婚。 现在开发商五证齐全,正式网签合同,由于用我媳妇的公积金贷款,房子只写她一个人的名字(我的户口在外地),请问这套房子的属于婚后财产吗?是不是
男女订婚,感情破裂, 但是女方借钱50万给男方买房,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账记录。房产证上有女方和男方的名字,没有具体比例分配的金额。女方可以起诉要回房子应该有的部分吗?可是付款,都是以男方名义全额付款,男方装修的,只是家电是女方出的,我觉得男方没有可以出售房子的权利。
我现在准备买一套房,但我和女朋友没办结婚证,女方要求要写她的名字上去,请问这样的话房屋归属权应该怎么划分,如果我们现在去办了结婚证再去以共同名字买房归属权又应该归谁。首付款由我男方出。谢谢
我结婚前房屋被征了,以前是我爸的户主,现在还建房下了来我爸他们把户主换成我的名字,我已经结婚了,现在会算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本人和妻子未婚先孕,(因女方当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2年后后补办结婚证,在补办结婚证的半年前家里人帮我们在县城买房付首付,房子写的我与妻子两个人的名字,月供我在付,然而好景不长,去年妻子要求我离婚,因为其他原因没离成,现在妻子再三要求我离婚,否则法院起诉我,请问这房子算婚前还是婚后财产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