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编制在不知名情况下被转为事业编制案件 该如何申述
我是一名大三的考研学生 暑假期间报了一个冲刺考研班 但在开始上课前 我在清华北大的一些知名考研辅导网站上了解到 现在我报的科目政治 是完全没有作用的 所以我想请对方退款 但是对法拒绝退款 竟然以卖出去的商品 哪有退款一说 这一理由 来拒绝 我很想了解 作为一名学生 在面临这种明显含有恶意强制消费的情况 应该如何解
我于1984年11月复员,1985年5月被正式安排在某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从事编辑工作。1988年7月与单位签订了三年停薪留职的协议,到期后又想续签了三年。但单位只同意签一年, 期间单位人事部门多次威逼本人回上班否则予以除名。然而本人已受聘于外资企业分身乏术,无奈之下口头同意辞职。1994年我所在的外资企业组织出国考察
本是我家已耕种30多年自留地,县被村长等人,在不知名情况下变卖,大约0.8亩,涉嫌金额2万。该如何维权,详细点。
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七条?
第七条规定:“房屋登记行政案件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请求房屋登记机构履行房屋转移登记、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等职责的;(二)对房屋登记机构收缴房产证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三)对行政复议改变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 1.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由
打架事件中,受害人王某经鉴定构成重伤,但治安大队做出了对王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后该案件移送刑警队,请问对王某的行政处罚还要执行吗?如不执行,不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我6岁的小女儿今年4月15日因刑案遇害[17日我即将凶手抓送公安机关].7月份公安机关通知我案已侦结,并让我配合区检做案件补充.其后便再无任何消息.11月15日我到案发地派出所查询,告知我案在市检具体情况他们不知道.我不得其门而入,肯请大家指点我
如何在不影响感情的情况下,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关于房产证加一方名字的问题)
您好,我和妻子刚刚领完结婚证,一个月前购买了一套房子,为避免产生二套房问题,是以女方名义购买,产证上写的是女方姓名,购房首付是双方共同支付,现在还款也是共同还款,我想问问看,产证上是否可以增加男方名字,另外,是否有其他更好的处理办法,在不影响感情的情况下,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