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8日凌晨12点45分左右,我骑车转圆盘时,由于光线暗,车速快(因为是凌晨)不幸撞到站在机动车道里的人,碰撞位置离花带3点7米,离人行道15。4米,请问我是否要负全部责任,经济损失该怎样赔偿?
十月十七号早上八点左右,我骑摩托车在机动车道上有北向南行驶,有一自行车在非斑马线上横穿马路和我摩托车相撞,自行车车主摔倒受轻伤,请问责任如何划分?如何赔偿??
请问行人在机动车道上行走摩托车在同一方向行驶造成人员病伤的情况应怎样处理
请问行人在机动车道上行走摩托车在同一方向行驶造成人员病伤的情况应怎样处理
A点 JEEP 非机动车到 ========== ====================== == (=为隔离带) B点 机动车道 TAX C点 ------------>------------------------------ 机动车道 ........................................... 机动车道
事故发生经过: 09年12月8日00点43分,本人骑电动车回家,下着小雨,我走在机动车道上,经过一段路面有油的地方时滑倒了,滑到了路的中间,人没事,正当我站起来扶车的时候。。。当事人陆某(开车司机)驾驶逾期未检的轿车把我撞倒了,车也撞到了路边的树上。 以下是交警对事故的分析: 1当事人陆某驾驶逾期未检的机动车
我朋友在2010年下午14时30分。载人去工作地点。路上在一拐弯处。发生车祸!双方都又受伤,现在被载人正在住院。我想请问下,车主要负担那些责任。(车主征兆齐全,车辆保险也有,保险公司是否也有赔偿)
摩托车掉头回来找东西,被对面行驶过来的机动车撞到,机动车有保险,报警后机动车离开,摩托车自行去医院治疗。请问双方都有那些责任和赔偿。责任怎样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