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律师你好!我的问题是:爷爷奶奶生前给子女们分有田地,各自经营。具体情况是这样,爷爷奶奶共有4个女儿,其中留两个女儿在家,招婿入赘,另外两个女儿出嫁他乡。我母亲是老大,母亲和母亲的三妹是留在家,当时爷爷奶奶把所有的田地分为三份:一份给我母亲;一份给三姑(母亲是三妹);一份自己耕种。后来爷爷奶奶年纪大了,干不了活了,就把他们那份分成两份分给我母亲和三姑(母亲的三妹)。但是三姑一直不愿这样,她想一个人独占。十几年过去了,爷爷奶奶也都全部去世,今年母亲去跟三姑伦理,她觉得理亏,随后便叫其他已经出嫁的两个姐妹(二姑和小姑)回来一起平分爷爷奶奶的那份田地,然后通过三姑的“思想工作”二姑和小姑把分到的那份再让给三姑。总之,要分成四份,我母亲只能要一份,剩下全给三姑,只不过,她是借用另外两个姑姑的名义得来。 对于这样的行为合法吗?我母亲该怎么办?请赐教,谢谢!!
因为村里要拆迁,现在牵扯出一些关于土地权属的问题。主要问题有这么几个: 1、1998年以前该农户有地,但因为农业税、农产品价值不高的问题抛荒逃税,2005年二轮土地承包完善时既没有提出书面申请放弃承包权也没有办理延包手续,现在该农户想要回自己的地,请问该如何处理? 2、“承包人”不具有承包“资质”,如不是本集
在农村土地分配给农户承包以后,我家种了村上人的一块地,时间在89年,当时由于他们家没有人帮忙种地,就把地主动要求给我们种,并说好了,给你们种就是给你们了,国家的一些税收等都是我们家在交。现在由于拆迁建设等,看到人家土地上分到了钱,他儿子就来要地(当事人已过世),像这种情况,土地使用权应该归谁所有呢?
我村八队部分群众认为村委会九九年二轮土地承包时误把28.5亩机动地填在另一部分群众的土地承包经营证书上了。另一方以有土地承包证书为由坚持维护合同。不同意调解。从2004年开始寻求解决,多次经法院审理,仲裁机构仲裁,最后法院认为不是法院受理范围,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解决,不是有土地纠纷仲裁机构仲裁。请问谁有权利和
您好,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您:我们家因为一块土地与邻居发生纠纷,事情闹的比较大,后经乡政府出面调解,重新划定了田地边界,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但是法院一直未把调解协议书送交我们手中,另外这块让出去的田地按照承包合同实际是属于我们家的。现在的问题是能不能撤销调解协议(虽签字,但法院未将其送交我们手中签收)
我家一块土地一轮承包时村委包给我家,承包期间我家把那块地借给一村民耕种。二轮承包期间那块地那村民正在耕种,村委未与我家商议就把地承包给那家并向政府给那家申请了承包经营权证书。随后那家村民把地归还给我家(证书当时没发,他家认为那块地是我家借他的,现在他不种了就还回来),我家继续耕种至今。现在的情况是,
我家住在海口龙桥镇里的三角园村。早年的时候我爸爸和我爷爷的弟弟(2爷),一起在村里买了块地。我爸爸有2弟弟。我爷爷去世的早,长兄为父,爸爸就同意让二叔也进来盖房子。并说,以后我爸爸可以盖他们2间大的土地。土地的钱是4钱多,分别由我爸和我二爷各出一半。后面我二叔交流1000块钱给我二叔,就给他在土地上间房子了
2010年村委会与承包人签订了一份18年的机动地“土地承包合同”,履行至今,新一届村委会依据该土地发包没有履行民主议定程序、没有采取公开竞价方式、发包价格偏低等理由,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解除承包合同。 经仲裁委员会调查核实认定申请的理由属实,确认合同无效。但是,过错不在承包方,而是发包方。这样
农村土地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的名。由于当时划分地不在家。土地承包经营证的小绿本没在我手里
农村土地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的名。由于当时划分地不在家。土地承包经营证的小绿本没在我手里。现在想要回我自己的土地应该怎么做。到镇里的司法所去解决,一直拖着不给解决。由于没有镇里的司法所的处理意见。所以没办法再向县里进一步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吗?裁决书写明了双方承包地具体尺寸可被申请人拒不执行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