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由中山民众镇要搬迁到中山南朗镇,且工厂也更换新厂名(新厂已注册但旧厂没有注销),由于搬迁后改变了劳动环境及工作地点,员工在旧工厂已服务10年,如果员工不愿意跟随搬迁新工厂是否有补偿?
我们工厂要搬迁已经做了5年了,如果我自己不愿意去能拿到补偿吗?保险只给我买了一年
我们工厂要搬迁已经做了5年了,如果我自己不愿意去能拿到补偿吗?保险只给我买了一年,合同都在公司那里,每个月工资也是现钱。我们都没有什么证据,我们能拿到补偿吗?
工厂搬迁是本市内的,但是厂名变了,法人代表没有变,要求员工到新厂工作,合同约定的地点是老厂,不是新厂,但是新厂距离有五十公里,员工不愿意去,能不能要求赔偿?
工厂通告说 厂子异地搬迁,但迁往地点厂名都改了,听说是跟外地合企,请问这是否属于正常工厂异地搬迁?不去的职工享有什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