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的,我和前女友共同买了套房子,购房合同上是写的我们两个人的名字,贷款人是写的她的名字,我想问下如果我取消了购房合同上的我的名字,或者是过户给女方,我以后买房还是一套房吗?
我在4月30号付了定金买房,5月7号交了首付款,同时也办理了按揭贷款.业主那边也找了委托,找担保公司赎楼了.在过户时房产公司说业主的银行信用卡欠了一万多块钱,无法拿出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因此我们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我们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里面有提到"该物业处于抵押状态,买方同意卖房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卖方需签
我在4月30号付了定金买房,5月7号交了首付款,同时也办理了按揭贷款.业主那边也找了委托,找担保公司赎楼了.在过户时房产公司说业主的银行信用卡欠了一万多块钱,无法拿出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因此我们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我们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里面有提到"该物业处于抵押状态,买方同意卖房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卖方需签
对象的结婚条件之一是,婚前买房而且在她不付一分钱的情况下,要写两个人的名字,我想问下,这种条件下,是不是房子就等于是两个人共有,如果两个人没有结婚的话,那是不是房子的一半还是归他了。
我们家姊妹五个,父亲过世母亲健在,留下一处房子是父亲的名字,老大愿意赡养母亲,并继承房子,姊妹4人同意,并放弃继承权,只有一人不同意,并拿着父亲的房证不放,该怎么办 谢谢,我还想问一下,如果不同意这个,既不赡养老人,又拿着房证不放,远在外地不回来,我们应该怎么办啊
我家姊妹五人,父亲过世,留下一处房子,房证是父亲名字,母亲现在80多岁,身体不好,必须马上归一儿女照顾,大哥愿意赡养母亲,但要求将房子过户到他名下,二哥远在山东,既不能回来赡养母亲,又拿着房证不放,母亲急需有人照顾,我们其他姊妹三人也希望母亲早点有人照顾,同意放弃继承权,只有二哥不同意,还不养老人,我
我和老公都有一套婚前财产,因为年前老公单位拍卖购得的房子还在公示期,房本没有办理。按照北京新出的政策,我们俩都是外地户口,按政策,我们估计就没法办理这套房的房本了。所以,我想,是不是可以办理离婚,将房子都归到我名下,他成为无房户,然后他可以办理新房的房本。我的问题是: 1、这种方式是不是可行? 2、如
在农村有一套住房是爷爷生前留下的,立有遗嘱,死后房产归我爸爸所有,其他子女都已签字,还有村里证明人也签字.现爷爷已过世,住房未过户,爸爸想把房子转到我的名下,需要哪些手续.周围村的房子都有土地证,就我们村没有,说是村支书把全村的土地证丢了,我们如何才能重新办理土地证,我们村的房产证也是那种老式的小红本,一直没给
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请问在离婚协议上写明:房屋归女方所有后是否还要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将来房屋动迁时是否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