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打架,对方持刀 造成我两处刀伤,对方没有受伤。是经过公安机关处理,认为当时是我先出手打人,骂人的,也有部分责任,责任划分为 我3 对方7. 请问这个责任划分对吗? 对方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两处刀伤共缝12针为什么伤害?
甲乙丙到酒吧喝酒,与张三李四发生口角以致打架乙在喝醉酒情况下用刀砍伤张三李四后被抓获但刀是丙在乙过生日时送的法院会怎判 砍伤头部,做了头部取碎骨头手术伤残鉴定以做但派出所未公布不知
甲乙丙三人到酒吧喝酒与张三李四发生口角以至打架在喝醉酒情况下乙用刀砍伤张三李四张三伤势较清李四被砍伤头部甲乙丙以故意伤害被拘留,李四由于头里有碎骨头因起做了头部手术,伤残鉴定做了四天可公安局未说几级也没判,请问乙会判重刑吗有可能判缓期徒刑
有一醉汉在一小型超市内 酒后寻衅滋事 当事人 不予其争执后 走出 超市 闹事之醉汉从口袋里掏出刀子 追上当事人 将其脸部剌伤
我是做饭店生意的,一位客人持刀进入店内就餐,用餐过后欲将店内物品带走,被店员阻止后用刀将其刺伤,左前臂缝8针,整条胳膊肿胀。事情过去三天了,当地派出所迟迟不出面做出处理,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做?我们应得到怎样的说法才合理?如得不到公证解决办法我们应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2010年12月22日晚,湘潭大学成教部大四在校学生伙同二人持刀入室行凶,造成二人受伤,其中一人已鉴定为轻伤,当时已进行了报案,派出所也进行了相关笔录等程序,只是现在一直在逃。 我想请问,入室伤人造成轻伤,已构成什么罪?执法部门可以抓人吗?同时如果由法律判的话是个什么样的情况?
朋友的孩子为了女朋友,和另一个男同学打架,用刀砍伤了该同学,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另外2个同学劝架但未持刀伤人,先已被拘留。伤人者潜逃,请问劝架者应付什么责任?
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在2011年2月3日晚上被人用刀刺伤的,由于伤情原因没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现在去报案还有效吗?今天是15日。 而且由于没有及时报案,当地警方在没有对我做任何笔录的情况下把案件定为打架斗殴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