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实务中,常常发生检察院在一审判决宣告前,以事实、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撤回案件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是因为,检察院的某些行为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为了避免受到追究而采取的权宜之计。这种行为往往会使案件悬而不决,进而加大对被告人权益的侵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怎么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应该由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网上在逃,公安机关是否就不用把案件往检察院那里送?
应该由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网上在逃,公安机关是否就不用把案件往检察院那里送?
我朋友已经被关押了九个多月了,一但一直没有消息,听说案件从法院退回检察院了,这一般是为什么,有哪几种情况,还会被关押多久哟,
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交通队说要走法律程序案件是转交到法院还是检察院呢?
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交通队说走法律程序在交通队不协调后案件是转交到法院还是检察院呢? 我们受害方什么时候起诉肇事方,是法院还是检察院先安排双方当事人协商,还是先起诉肇事方后协调呢?
关于开设赌场罪的刑期会有多长?案件从公安局到检察院再到法院一般需要多久才会审判?
被告人在4个多月前被关进了看守所,但家属一直没有接收到逮捕通知书,但为何到目前也不清楚到底几时会判!望回复!谢谢!
去年7月20号公安机关就把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转交检察院了,到现在都过去9个月了都没消息,检察院接案到法院判决全过程最长时间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