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买个摊位卖衣服,在北方方仕国际商贸城看到有转让的摊位,原摊主要我付10万的转让费,但每年还需要自己向方仕国际商贸城市场部交3万块钱的租金。三方当场签了合同,甲方是方仕国际商贸城,乙方成了我,合同写着《摊位租赁合同》,合同期是一年,一年交3万。当时原摊主说只要付了10万块钱,我就永久拥有这个摊位了。现在看见合同好像不是这么一回事,写着租赁而不是转让产权。这个合同是方仕国际商贸城统一订立的合同。合同里面有一条免责条款: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需要等)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甲方建设需要必须拆迁批发市场和经营场所时,应提前60天通知,乙方须无条件按期撤出经营场地,对租赁期限未满的,甲方退还未满期限内的所有的租金,甲乙双方互不承担建约责任,互不赔偿损失。 请问:1)万一方仕国际商贸城因建设需要拆迁的话,我会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吗?还是我一分赔偿都没有?
我租赁一门市房开ktv,合同五年还有二年到期,现在要拆迁我能得到哪些赔偿? 还有一点合同里有一条,如果政府动迁本合同自动解除法律效力。这一条怎么解释? 我租赁一门市房开ktv,合同五年还有二年到期,ktv行业是一次性投资的,现在要拆迁我能得到哪些赔偿? 还有一点合同里有一条,如果政府动迁本合同自动解除法律效力
律师您好,我头一年以2万5的好处费,兑来的门市干发廊,都算上投了5万左右。最近听说要动迁,我准备提前转让,可大家都知道此地要动迁,没人愿意接手,合同是两年,虽然没到期,但没人接手的情况下,一旦等到了房租到期,难道我就只能夹包走人吗?兑金好处费难道就白仍了吗?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拆迁部门或开发商会对我们租
我外婆100多岁了,(户口不在我们这里,在外公去世后被舅舅迁到另外的城市,属非农户口)因我舅舅是城市的住房困难,所以外婆一直与我们生活在乡下,在我家已住了30多年了,现我家的房子面临拆迁,当年建房时舅舅有出2万建房款意思是算外婆的住房。(早年并未立写字据表明这笔款的用途,只是口头上的意思)。请问这种情况我
我2009年12月在平湖上木古社区商业街租了一间店面,进场费3万5,合同期为三年,月租为2千三,有营业执照,现在合同还没到期,房屋要拆迁,拆迁办赔了装修费,想知道进场费和合同没到期房东能不能给以赔偿,按怎样赔
一朋友因资金问题~把其单位集资房(没有房产证,只有单位和朋友的一份公证书,证明土地是单位无偿提供使用,房子是朋友出资建设)转卖给我。 我和朋友私下签了协议,我给完钱后,这房子以后的受益均属于我。 现在那房子准备拆迁,我能得到赔偿不?该如何申请?
在拆迁冻结地区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时需签订一份不能得到赔偿的承诺书是否合法?
我家在最近购买一些五金生产设备,在自家的房屋中五金加工的生产,最近去工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时,被告知,我家所在地以划为房屋拆迁冻结地区,要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签订一份承诺书,承诺如果拆迁的话不能得到赔偿,这是否合法?如果真的这样的话我家真的不能得到任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