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成功办理了病退手续,拿到了退休金,本来在职单位答应有6个月医疗期,但是得知办理成功退休手续后,直接就不发医疗工资了,请问我们可以去追讨剩下三个月的医疗工资吗?病退原因是恶性肿瘤末期,没有治愈可能,每月消耗费用都是5万左右
08.07.24工伤,腿骨折内固定,因为要二次手术,所以明知厂里侵权少发了工资,也只能暂时忍耐。鉴于医疗期内续签合同以及调换岗位时签过“工资为本地最低工资标准770元”文字,受伤前平均工资1300(底薪990+加班费)。 请问:1。厂里应该支付我多少工资?2.如果我的医疗期要两年或更长,鉴定后申请仲裁追偿能否补回?
我的工作年限是11年,来此公司为5年零6个月。今年因生病需要手术,休了6个月的病假。回到公司后,公司人事部说是要辞退(原因是原岗位有人工作了)。 现请教: 1.病假期内公司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发放的工资,是否合理 ;原公司扣完所有的费用后为3200元; 2.公司辞退,说是按照去年整年度的公司发放的,那么要是按照这
劳动合同上注明5天8小时,一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而正常我上班是5.5天,44小时,工资条上注明是上班工时192小时(正常一个月共176小时),综合工资4000,那我是否可以另外申请公司补偿我的加班费(每周六上半天班)呢??
我叔叔将他自留山中的一片地方赠与我父母做为我父母身故后的墓地,请问,如遇政策性搬迁,我父母的近亲后人是否享有坟地搬迁的补偿,以及坟地所在地的土地补偿?
我叔叔将他家自留山中的一片赠与我父母作为他们身故后的墓地。多年后如果遇到土地征收或土地租赁,我父母的近亲后代是否全权享有这片土地的征收补偿及墓地搬迁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