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湖南核工业研究院在2013年聘请我为益源志房地产开发公司金穗苑2号工地进行地勘钻探
我想问一下,湖南核工业研究院在2013年聘请我为益源志房地产开发公司金穗苑2号工地进行地勘钻探,工程已完工。可在2014年益源志房地产老板又叫我为金穗苑2号楼进行补勘,以每台机子每天800元的工价,工程己完工快一年了,我多次找开发商要帐,他都以没有找我做的,是核工业找我做的,由于开发老板不与我鉴用工合同,只有工地见证人和我对工的条子,我无奈下,找到了监察大队,他们讲开发商不承认为由让我们打官司,现我已进入司法诉讼,可法官也是讲开发商不承认,恐怕我这官司要输,我只是不明白,就是开发商一句不承认,没有任何的证据下,法官还能为开发商讲话,不知我这官司该怎么打,我希望各位律师能帮帮我。
我想咨询一下房地产开发商给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是规范合法的,如果有什么问题,请帮忙指出!
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商品楼名称:****区工程 二、商品楼地址:***** 三、定购商品楼: #楼 单元 室 四、商品楼使用性质与建筑面积: 楼 平方米 五、商品楼价格:单价每平方米 元、合计
我所居住的小区只有门卫和一个专门收物业管理费的,小区有掉车的,有家中失盗的,并且晚上半夜经常院内人声喧哗车子鸣笛也无人管理,作为业主该怎么办
我公司开发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直接由我开发公司派专人进行管理和服务,并没有委托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请问这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五指山市镇长,正、副书记和房地产公司合作对五指山市居民一区进行开发,有明显豪夺现象
所有的测量方式 赔偿范围 都是他们提出的,反对意见可以提但是都没一个采纳的,实在是没借口就说是国家规定的,去五指山市市长那了解到开发是镇长,正、副书记和房地产公司之间的个人合作和五指山市政府没关系,就是以后房地产老板跑了也不是政府负责。 镇长,正、副书记对居民说是政府支持的,打着政府的名义来和居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