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咨询一下。我离婚2年多了,计生委1年多没有让我进站。去年11月份让我进了一次站。我当时知道有假离婚这事,因为双方都没有对象,我是尊重他们,就去了。可是现在我听说,男方已经结婚了,为什么计生委还要我去进站。我很生气。我在外面躲着的,没有去。请问这样做对吗?我是应该去还是不去。他们打电话要挟我爸爸,说不去进站就把我抓起来拘留。我现在没有对象,当然也谈不上怀孕。
我想诉讼离婚,有一女儿还没有上户口的,去到法院,法院要求去计生办开出计生证明,但是我去到计生办他们不给我开出证明,如果没有计生证明我就不可以诉讼离婚了,我应该怎么办才好呢,如果小孩没有户口我可不可以不说有小孩的事,但是法院会不会查出来呢?
我哥超生了,计生委上门要钱,我哥在外务工,结果抓了我父亲,被计生委带走后先是一顿毒打然后交了10000元后才放人,还扬言如果不交齐就让我们鸡犬不宁!!我想问一下计生委这么做算不算违法!!
请问,离婚时一定要请当地的律师吗?要是请的律师帮着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我们是09年3月结婚的,现在因男方关系,我想离婚,我们在婚前有按揭一套住房,名字写的是我跟他的且各占百分之五拾,婚前和婚后都是以他的名义出资的,装修的时候 我也有出部分钱,是在婚前,请问要离婚的话这房产怎么分,还有就是结婚后我一直都没有撑握经济,请问这又怎么办呢?是不是我提出离婚,我就会少分财产呢
结婚时我将父母和我的户口都迁到老婆家,现在我们离婚了,户口也划开了,但我没有房产,我能在当地居委会要地修房吗?我们是属于农转居居民户口,但居委会有地
婚姻法上没有规定冷暴力可以作为婚姻感情破裂的理由,所以就不能判决离婚么?但是冷暴力对人心理的伤害甚至要比肉体伤害更严重,立法上对家暴不能考虑冷暴力方面么?
问一下我妻子她用假的户口和她当地的介绍信和我结婚的,假如离婚财产怎么分?
我妻子用假身份和我登记结婚的,假如要是离婚财产是怎么分的。结婚时候的东西都是我买的,离婚还要和她平分吗? 不是更改了她身份的部分信息,而是就没一点是真的,都是假的。
我与2010年5月像法院提出离婚起诉,但判不离,半年后2010年12月底我第二次起诉离婚,2011年1月25日开庭,2月11日法院以两人感情没有破裂而宣判不离。为了离婚我在2010年3月就从家里搬出一直在外面借房子,到现在都快一年了,为了避免一些麻烦,我不回家,避免和她一起吃饭,难道这也不算感情破裂吗? 不是都说第二次起诉离
我与2010年5月起诉离婚,法院判不离,半年后我与2010年12月底第二次起诉离婚,2011年1月25日开庭,与2011年2月11日法院以感情还未破裂判不离。 为了离婚我从2010年3月从家里搬出,两人开始了分居生活,至今已经快一年了。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这期间我们没有一起吃过饭,即使打电话也是我要接孩子出去玩,才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