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我爸在工地打工没和老板签订什么合同 完事他们工地是在调兵山红房这边 然后我爸的工长派我爸和另外两名工人蔡某 刘某去 调兵山南岭这个工地的库房去卸料 然后 看管库房的人 也是老板的弟妹 说烟筒不好使 完事让刘某 上去看烟筒 刘某上去后没弄好 完事又让我爸上去弄 我爸也上去了 完事
我爸,在工地上,上班因工作从楼上掉下来导致大腿骨断裂3处,腰部骨断开2个,这个应该是属于严重伤,我爸年龄60岁了,年龄虽然大了点,做事情非常细心勤劳,关于年龄,他的包工头也曾说过叫他不要做了年龄大了,上班没有合同的,保险也没有,在没有发生意外前10天小包工头,叫我爸拿身份证资料等等,都登记好了,小包工也上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事故认定书认定我方为次责方。之后我方申请工伤认定成功,那么医疗赔偿按37开,我方负责3成,主责方负责7成。如主责方无力赔偿相关费用,那我方在工伤保险基金能申请到3成的医疗费用还是多少?
小明在超市上班,是收银员,在上班期间摔倒导致骨折,现在医院看病,做手术下钢板了,超市无人去医院照料,只拿了做手术的10000元,现在在医院躺着,做完手术后她的腿可能会和原来走着不太一样,等到一年后还需要拆钢板,现在就是想知道这种情况如何向超市索赔,上班期间小明工资1300左右,还是个女孩,很怕影响以后的走姿
你好,我在一个车床厂上了10天班,干活的时候不小心用车床把手上的筋拉断了,现在医院诊断是肌腱拉伤,筋断了。老板不交住院费,也不赔偿我,厂子规模非常小,没有什么证件,当时也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没有入保险,请问现在应该怎么处理呢,应该怎样赔偿我呢?
关于工伤的赔偿债务问题,求你们来帮帮我解决一下这些法律问题吧。
我有一件事想询问一下,关于法律的赔偿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我妈在厂里上班,被一个小伙子开电池机动车(就是那种送餐车,蛮大型的)撞了,当时我妈的腿部受伤,骨头被撞的断了3段,后来一直动手术,花了20几万,现在的腿恢复的是这样的,走路一瘸一瘸的,天气变化腿会痛什么的,现在问题来了,当时事故发生,我妈处
我父亲在20几年前工厂工作期间,被工厂的车床弄伤了手,当时并没有赔偿类的措施。去年我父亲已经从工厂退休,工厂也在这个时候变卖给私有企业,该企业对未到退休年龄工伤职工做了一次性赔偿清退,而对退休的工伤职工在做过工伤鉴定以后反悔说没有义务进行补偿,这个合理不合理。有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职期间因工伤致残,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当时单位支付了伤残补助金9个月工资。现在公司破产了,使本人失业。请问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该到哪个部门申请领取?该如何办理?
下班回家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膝盖上三分之一处截肢,现在肇事方答应配合申请工伤,肇事者说工伤申请下来之后,主要由工伤赔付,肇事者不能再赔付太多,这合理吗?目前所有治疗费用都由受伤者自己垫付,工伤申请之后医药费,假肢费用以及后期假肢维护费用应由谁支付,后期赔偿费用该由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