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婚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套房、二手房),采用商业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我们两人都有公积金),共同付月供。当时办理房产证时房屋所有权人写的是我丈夫的名字,共有权人(共有情况栏)是空白。当时我们本想办一个房屋共有权证的,中介说可能会影响贷款,就没办。现在我想问的是: 1、没有办产权共有证对房屋产权共有人会有哪些不利的方面? 2、虽然我有房屋共有权,但是仅房屋所有权人对该房屋才有行使权。所有权人是否可在共有权人不知情不到场的情况下将该房屋过户给他人? 3、如果现在去办理房屋共有权证,需要什么材料?可在原房产证上的共有权人(共有情况栏)里加上我的名字吗?
我舅舅把我外公的户口迁入他单位分给他的共有住房(实际外公从未在他们家居住过),后来99年房改,他用外公的工龄买下了房屋的产权,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舅舅自己的名字。去年我外公去世了, 请问当初我舅舅用外公的工龄买下的房屋产权后,那么我外公是否是房屋产权的共有人(虽然房产证上没写),我外公的子女能否请求法院确
我家院子里有两间大小相同平房,一间是我哥哥一人所有,另一间是我和我姐姐共有的,这两间房都是继承下来的。 第一个问题:我和姐姐共有的平房的房产证上没有注明各自所有的比例(我们是没人50%的),现在建委说我们自己签字的协议无效,让我们去公证处公证,我想问一下这是必须的么? 第二个问题:这两间平房继承后,因
我们家购房时签合同签了我和我母亲两人的名字,并且在去房管局备案时也写了份产权声明,我和我母亲各占50%的产权,请问这份声明的意思就是说我占该房产50%产权,我母亲和我父亲各占25%的产权对吗?
本人与另一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签购房合同时写的是我的名字和对方妻子的名字,在去房管局做合同备案时我们俩人当房管局的面写了分产权声明,这份房产我占50%对方占50% 签得也是我的名字和对方妻子的名字,且该声明交给房管局保存,问下到时办房产证时对方可以不经我同意把对方丈夫的名字也加上去吗?如果可以加的话会影
律师,你好! 我家是住在沙坪坝双碑地区的,现在这里要拆迁。我家的产权分配这样的,一个房屋所有权证和三个房屋共有权证。我家的户口有两个,我母亲一个户口,在现待拆迁的房屋居住处;我和我两个姐姐(都是成年人,并且经济独立了),一个户口,是空挂户的。(我们是原来的房屋拆迁后,于2004年买到现待拆迁处的,我们
我奶奶有个不足30平米的老房子 该房子有我妈妈加两个舅舅的房屋共有证一共三个 请问该房子马上要拆迁 这样的情况会得到什么样的拆迁补偿???
本人与同胞兄弟至今尚未结婚及建立家庭,双方仍一起共同生活,兄弟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出资兴建房室一栋,该房屋系兄弟两人共同、共有的唯一财产。尔后;弟弟未经取得本人同意私自将上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其个人的名下,被我发现后经与协商未果,故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该案经审理认定:两人为同胞兄弟关系,至今双方仍一
06年婚前购房,当时售楼小姐说合同上只能签办理还贷款一方的名字,我正在读研,所以虽然共同出资但是办理房产证上只有我先生一个人的名字。新的婚姻法出来,感觉还是要自我保护一下,想请问能否办理房屋共有权证,如何办理,和需要哪些材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