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籍在武汉市江夏区,现在嫁出来了,但是户口没有迁移,请问可以得到征地赔偿和拆迁赔偿吗?
尊敬的各位律师,大家好!父亲与继母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老两口单独居住。父亲于2013年初因病去世。去世后自书遗嘱中称,有十万元存款归继母所有。房子由我卖掉所得房款分为四份,我们兄弟三人及继母每人持有四分之一。继母将自己所属的四分之一赠与我们,并留下了书面东西。当时有4位见证人在继母书写的书面东西上签字,
本人2014年与物业签订一年期租房合同开饭店,合同注有拆迁与我方无关。2015年二月中接通知说两星期后拆迁,有执照有装修,请问我能得到赔偿吗、大概一百平米,如果有能得到多少赔偿,急急急拜托
杨浦区有一套53平米产权房可能市政拆迁,产证上只有父母2人名字,户口有4人,实际居住父母、儿子媳妇及孙子。想咨询下,如拆迁除了按产证上的人头算,户口上儿子和孙子是否可以得到补偿?这种情况,分得两套房的可能性大不大?
拆迁时手里有一套无产权房,想咨询拆迁时依旧可以拿到补偿房吗?合法吗?
之前的老房子拆迁了,我家买了一套无产权的住房(目前没有房产证),那么我家还能拿到拆迁补偿的房子吗?是合法的吗?就是,即使有这套无产权房,我拿到手的拆迁补偿房会被收回吗?
因拆迁安置房产权证7年才拿到,造成事实上的损失,能要求拆迁单位补偿损失吗
拆迁安置协议没有明确安置房产权证办理期限,7年才拿到,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失,能要求拆迁单位补偿损失吗
安置房又要拆迁,但因出嫁,户口已经迁出,请问还可以得到补偿吗/?
安置房又要拆迁,但因出嫁,户口已经迁出,原来的安置房是跟家里4人一起申请的,请问我是房子的产权人吗?(房产证上没我的名字)如果再次拆迁我可以得到补偿吗?
我们院里有间房子属于已经被拆迁补偿过的房子,原房主还能把这个房子给别人住吗?这个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我是12年底经办事处和某单位同意在废弃的厂房改建宾舘签定租赁合同先让签1年的,并答应若不拆迁可继续经营,在这种说法下,我耗资百万建成的宾馆不到3年就让拆了。使我血本未回。更别说营利。这算欺骗行为吗?我可以要拆迁,装潢补偿吗,注明后两年没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