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长宁有套公房 目前已经在拆迁中截止日是今年3月9日 房屋就我妈一个户口 现在的安置是给一室户加动迁款 我想问一下 可否能拿到两室户 注:房间面积14.9 厨房4.5 卫生间隔用 他们说公房拆迁只算卧室面积 是否是这样 谢谢
私房,房屋性质住宅,营业执照05年(企业营业执照),有税务登记证地址(家中),已经4年合法经营,现面临市政动迁,请问评估按照非居住评估还是居住房评估或者其他。其他可否有补偿,比如停产损失400/平方,员工停工损失,等等一系列。。。 面积40平方,2楼临街。本人是法人,户主是我父亲。产权证上3个名字,父亲母亲和我
政府退休老人(已过世但遗孀还在)于1992年分配带院子的平房三间,共计200平米左右。一直要求进行房改,或者买下该房产的产权但均没有实现。后来家里对房子多次进行翻新、维修、装潢,新安装电话、有线电视等并且加盖三间南房,投入很大。 最近该房面临拆迁,据说是用作商品房的配套花园。拆迁开出的条件是给60平米的安
谢谢您的回复,您刚才的回复是指有补偿,但各地补偿会不同。那么公房拆迁时自己名下已经有商品房和此公房是唯一自己住房,两种情况是一样的政策吗,没有什么影响吧?
你好。我家有兄妹6人,父亲为原拆迁公房的承租人,我大姐是农村插队回城的知青,84年回南京后,一家五口一直跟父亲居住。95年父亲病逝后,房屋实际居住人为大哥和大姐两个家庭。98年因大哥和大姐两家发生矛盾,把公房承租人根据实际居住面积分割成了两个租房证。也就是大哥、大姐各执一租房证,且户口均在该公房处。现在,
我母亲是福州仓山区三叉街某单元的公房承租户,82年就开始承租,大概在06年的时候要与父亲离婚,但办完离婚手续以后又不让买了,我对此感到有疑问(承租房名字是母亲的名字为何不能买下?),而区房管局在09年的政策就是不能买了,可当时我母亲在单位办理好的相关资料均是08年办的就拿去区房管局想办理买房事宜; 另一个问
我奶奶有所老房子,78年造的,房产证上写的是86的。。。。因为那时候没有土管和建设局局这些,现在问题是要遇到拆迁了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土地证没办出来的原因我们也不知道,但是契税这些还是交的,我想知道这种房子的补偿是全额的还是怎么赔偿的,属于私房的。。。。。。。。。
我父亲有一公房且为该房屋的承租人,此房原是我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原房屋承租人是祖父,我父亲有兄弟4人,该房屋是祖父去世后,由于次子虐待祖母,经过其他两个子女和祖母商量,一致同意让祖母将该公房承租人求变更给我父亲,其余3个子女未同父亲签订额外补偿协议。该房屋承租人变更给我父亲至今已经12年多了,且该处房屋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