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岁,是二年级学生,在进校时,由于本人外表较好,很多男生追求,引来学姐的不满,自己就陷入很大的麻烦中,高年级学姐便在学校贴吧,发帖子,有许多人身攻击的言语,不堪入目,颠倒是非,在学习生活中受到很大创伤。更有淫靡之词,但本人没有做遵守校规校纪,一直遵守社会道德。本人觉得只有通过投诉,网络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自身的名誉权得到保障,删除所有人身攻击的帖子,并删除贴吧
我于08年7月中旬,在杭州欧尚超市二楼购物区门口,由办理申请“深圳发展银行”的“欧尚红雀卡”工作人员发的表格上,遵照办理工作人员要求,填写了个人相关资料,工作人员告知我,让我等待,“深圳发展银行”方面会电话与我核实情况。7月下旬,“深圳发展银行”一位小姐电话与我核实情况,其中,她说我资料中提供的单位电话
请问:“天津市都市报道60分栏目侵害我的为名誉权,我该怎么办?”
2010年2月5日我在淘宝网上购物被骗1000多元,我便拨打110电话和都是报道电话,需要得到他们的帮助,并告诫大家别再上当了。记者转天下午就来到我家,对我进行采访,我跟记者说,我不想曝光我的真实身份,把镜头对着我的后背进行采访,记者当时同意了我的要求,我跟记者说,我主要给市民提个醒,不想让朋友们在电视上认出我
我是南湖二期业主委员会负责人,想咨询你,因为业主委员会个别委员对我的造谣诽谤,四处告我,完全是捏造罪名对我进行攻击,我能否请律师对他们起诉,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这样的案子对你们来说很小,你们办吗?费用多少?能给我回复吗? 刘爱华2010年6月7号
本人是自然人,有人在网上散步经过修改不真实照片侮辱我的人格名誉,对我的生活工作造成极大影响,使我寝食难安,精神受到巨大压力。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现在我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
最近我爸是李刚流传甚广,我也叫李刚,我的生活被这件事情搞的很烦,大家都拿我开玩笑,不知道接下来的后果是什么。我要起诉第一家发布这个信息的媒体。请求法律援助
如果一个人在网络上恶意散布谣言,并且还指名道姓的说出被侵害人所在的公司和被侵害人姓名,侵害了名誉权,该怎么举证报案?另外,他还打电话到当事人单位发布谣言,幸好电话有录音,已经做好保存。因为他所散布的信息是恶意中伤,在网上多处发帖,公司领导也知道了,影响了当事人的工作和生活。目前当事人已经做好网络截图
于2009年10月起至今长期长期遭受前男友骚扰、威胁、人身攻击、名誉诋毁及暴力!以各种形式,包括正面、工作单位、电话、网络的形式骚扰不止,一年间发生暴力事件多次,牵制家人、朋友及同事。四次报警,但前男友手段不止。速求律师帮助,以法律手段解决此事。
在游戏通过发帖,刷频道对人进行辱骂,并且以人的真实姓名来进行侮辱,能否告他?程序怎么样,我玩的游戏是网易的梦幻西游,网易方面不给予玩家查询其他玩家的登陆信息,导致我现在无法确定是谁发布的,而对方一直以小号来进行语言的骚扰,对我真实姓名的侮辱,持续一个星期之久,图片我都有存起来了,我想告他,程序应该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