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7月购买了北京朝阳一套二手房,与原房主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当时合同有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6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未迁出的话需要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5%的违约金,并从违约第10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五赔偿”。当时房主说他可能晚两月签走,出于对他的信任和体谅,我们双方另签了份补充协议,“卖方承诺在买方提出必须要在该房屋落户要求后30天内完成户口迁出,如未按时迁出,双方将基于买卖主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进行友好协商”。现在快三年了原房主的户口仍未迁出,并表示没有迁出的意思。我们是否可以提起诉讼索取赔偿?另外我们担心他家的孩子今年6岁,到了上学的年龄,会占用该房下的学籍。请教律师,有什么途径可以制止原房主的户赖行为?谢谢!
我在2007年买的本单位小区内的二手房,2007年4月发放我的房产证,可是原户主的户口迟迟不迁出,最近联系了她,可是她不愿迁出,还说不要给她打电话了,我很是气愤。她的户口不迁出,我和妻子的户口没法落进来,还牵扯到以后孩子户口的问题,还有孩子上学等一系列问题,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几年前买了一套二手房,土地证和房产证也早是我的名,原房主的户口一直没有迁出,我们也无法迁入怎么办
我几年前买了一套二手房,土地证和房产证也早是我的名,原房主的户口一直没有迁出,我们也无法迁入怎么办我于几年前买了一套二手房,土地证和房产证也早就是我的名了,原房主在出卖完房屋后,一家人在外面租房住,现在他家因房屋涨得太多,又买不起房子了,所以他们家的户口一直没有迁出,我们也无法迁入怎么办?已经好几年
我在几年前买入一套二手房,最近刚得知原房主的户口一直未迁出这套房子,(当时合同上有写要迁出户口这一条)。我想询问一下:现在这样的状况对我之后买卖房产会不会有什么影响?我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希望能为我提供一些建议。谢谢
各位律师好,我在10年买了套二手房,因故前房主未能将其户口迁出,但是我们在合同上写明了以一年为期解决。但是他总是推脱办理,我该怎么办?我是集体户口,在人才市场,有该房子的房产证。今天户籍警告诉我我可以开户,和前房主没牵扯,这样是一套房子有两个房主吗?有风险吗?比如说未来的拆迁问题。
房子是2013年10月左右过的户,整个买卖交易过程中原房主未出现,是通过其代理人完成的。当时合同中已约定原房主需迁出户口,但未写明违约赔偿。所以后来由代理人、中介、本人三方签定了关于迁出户口事项的补充协议,规定原房主在过户后45日之内必须迁出户口,否则每天按买卖总价的千分之五累积赔偿金。但是直到现在,原房主
两年前为了小孩上学接送方便买了一套二手房,原房主一直长居国外准备申请绿卡,所以委托朋友办理过户,卖房款全部给原房主在中国的弟弟。后查到原房主一家户口都在挂在这套房子里,由于无法联系到原房主,只能联系房主朋友和弟弟要求配合迁出户口,结果一拖就是两年,一直不配合,据原房主朋友讲:期间原房主还回国过一次,
我是在2010年12购二手房,限原房主2011年五月前迁出户口,不迁出要支付违约金
我是在2010年12购二手房,限原房主2011年五月前迁出户口,不迁出要支付违约金。可是昨天我在户籍所得知,对方一直没有迁出户口,到现在已经三年多了,我还可以起诉他吗?
2014年底,买学区房一套,签合同前原房主声称此房只有他们一家三口,也验过户口本。房屋过户后,原房主迁出,同一天我们迁入。但派出所告知此房还有另外两人的户口(独立户口本)。原房主声称也不知这两人是谁,推测由于是老公房,八九十年代时户口管理不严格造成的。派出所让我们写了允许这两人暂时落在此房上的文字,才将
北京,2009年购买二手房,合同约定原房主在过户后十日内迁出户口,否则按购房款万分之五的数额按日进行赔偿,2015年买方发现6年过去了,原房主户口仍未迁出,请问 如果卖方坚持不迁出,买方可以起诉吗?或有啥法律手段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