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计划买一套二手房,由于我们是工薪阶层,在买房之前就多次找中介预算费用及首付,在确定购买后,我与2011年1月22日在一家中介签订了一份二手房购房合同(卖家是自己联系,因工作忙通过中介办理手续),当时交付定金10000元作为购房定金,中介开具了一张收据(收据内容是购买***房屋定金10000元),1月28号,国家税务总局调整差额营业税为全额营业税,由于当时约定是过户相关费用买方承担,故政策调整则超出当初预算2.5万元左右,当天我便和中介及卖方当面协商此事,卖方不愿意承担,而我们当然也不愿意承担,在没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我便依据合同第七条的免责条款(如因洪水、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或履行不能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要求三方撤销合同,退还定金10000元,(中介当时并未进行相关服务,银行按揭贷款还没办),黑纸白字,中介不同意退还,说是想促成生意,再协商,但是自此之后一直到2月13日,中介态度已发生变化,拖延、推诿、不接电话、态度蛮横,由于合同约定期限是2月22日,故我要求中介给我一个协商的最迟答复时间,中介故意不给最迟时间,为避免我们陷入被动,我决定要拿起法律武器,起诉这家黑中介,希望能得到诸位律师的帮助和建议,在此,不胜感激!
政府部门踢皮球,消协说工商管理局管,工商管理局说是找法院起诉,悲哀啊!但是法治社会就怕“认真”二字,我已经找我们省电视台的调解栏目去过了,中介当着镜头对调解员还是十分跋扈!不知是聪明还是傻过头!
我委托济南本地一个中介看了一套房子,并于房主签了购房协议,向房主交了10000元定金,同时向中介交了10000元中介费;但合同签完后,济南市调整了二手房买卖税费政策,不足5年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房屋差额的20%;一下多出了5、6万元。我与家人商量后,考虑到房子本身的价格已经很高,实在是无力解决多出的钱,就想解除
我今年8月在中介签约一份购买二手房改房合同,并交了5万5千元的定金,但当时因为对方腾不出房来,所以签
我今年8月在中介签约一份购买二手房改房合同,并交了5万5千元的定金,但当时因为对方腾不出房来,所以签约到今年12月办理过户手续,不知道这之间政策有什么变化吗,我是石家庄的,9月初我去签约问他说没有变,我昨天去房管局,管理人员告诉我说新增了个税20% 我想问我该怎么办才能保证我的权益不受损害。我的联系方式:1360
本人2010年11月3日在沈阳大东区一家中介选了一套房子,当时中介领我们看房说的是37平方米,可是签订购房合同时候写的是34.73,当时疏忽了,只问了一下怎么面积小了,房主说使用面积是37,后来因为别的事把这个事忘谈了,就把手印和定金还有中介费交了,回来之后才发现,价钱差了1万多块钱,现在很后悔,还没有到约定的更名
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卖方不卖了.中介不退还定金,而且说需要由我们买方起诉卖方
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卖方不卖了.中介不退还定金,而且说需要由我们买方起诉卖方,以追究卖方违约责任. 我想问: 由于卖方单方面违约,起诉卖方赔偿违约金应该由买方还是中介起诉? 在卖方确定不卖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中介退还中介佣金和定金不?
因为出台新的政策导致无法履行购房合同可以退定金吗,中介费还需要付吗
本人在前段时间定购了一套二手房,二手房房产证夫妻两个人的姓名,但是只有妻子在买卖合同上签名并收了定金,定金收件也只有妻子一人签名,中间出现业主反悔,不卖房,未能及时提供递件过户所需材料,再加上房产证上没有分户图,需要重新画,导致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间内办理过户手续,经中介协商同意推迟到材料齐全再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