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教您。我和丈夫居住的房子是婚后由我和丈夫出资修建,并共同偿还债务。但土地使用权是他的父亲,后房子用于出租,租金收入由公婆掌握。现在我们要办理离婚,房产应如何分割,房屋租金是否也应纳入共同收入?
请您解疑,谢谢!
那么房子会怎么去分割呢,假如一方没钱,给分房子怎么办,离了又不可能住在一起,这种情况法律会怎么处理?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分到什么?
我在结婚前,土地拆迁(临时征用),和父母一起分得一个套二和一个套一住房。第二年结婚,男方户口迁到我处,又分到一个套一住房;之后生了孩子,孩子又分到一个套一房子。备注:我父亲是户主,由于还未办理统征,四套住房产权均未办理。请问假设我和我老公离婚,孩子我抚养,这四套住房将会如何分割?如果孩子男方抚养,四
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两套房屋,这两套房屋均属于单位集资房屋,已交了预付款,但房屋还没开始盖,登记姓名为男方姓名,请问如离婚这两套房屋该如何分割?
我是04年结婚,婚后和公婆住一套37平的房,08年我公公去世,婆婆把房子卖掉又以她名义贷款买了一套90米的房子(因为我怀孕)婆婆能报销报烧费,因为当时我和老公没正式工作不好以我们名义申请,只是贷款时作为辅助签字同意一起还款提高信誉度,(申请时婆婆岁数大),现在小孩3岁,我老公之前有婚外恋多次不改,我这两年在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买了一处房产,由男方父母出首付的大部分25万,夫妻双方付小部分7万,女方公积金5万,还贷主要由女方公积金偿还,不足部分由夫妻双方偿还。房产证只写了女方的名字。 这种房产在离婚时依法应当如何分割?
我是2004年结婚的, 我在2007年自己买了两间店首付38万,买的是我的名字,还没办房产证,买房的合同在我手里。他没做事又是一个自以为是的人,动不动就对我发脾气恶言相向,后来我受不了他,去年四月份我就离开他那个家,我结婚时陪嫁的一切东西和电器都留给他,他家的房子拆迁是我签的合同,不过房主是他爸爸的名字,拆迁
我和老公结婚十年了,09年在双方父母的帮助下买了房,现在我想离婚,可是房贷没有还清,住房公积金的名字也是他的,请问我的房子怎么分 ,注明有一女儿十岁要求和我生活
婚后共同买了一个商品房,女方出资25W,男方出资4W ,贷款为男方公积金贷款,25W,25年。目前,准备离婚,还没办理离婚手续,这个房子如果女方要,该如果操作,女方无公积金,只能商贷,房证还没下来。结婚一年多,这个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吗?如果卖方,该怎么走程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