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和外婆在南京有一处房产。我母亲有兄妹3个,一个哥哥在老家,一个姐姐30岁的时候不在了其子女3人与外公外婆没有来往。这个房产是当年的房改房由我父母出资购置给老人居住,房产证是我外公名字。多年前外公去世一直没有更名,现在想把房子通过买卖方式给我让小孩上学用。本来与舅舅商量好给他一笔钱把房产继承给我母亲再买卖给我。但是去公证处才知道去世的姨妈其三个子女还享有继承权。 请问现在这种情况怎么样处理才好? 另外这处房产是当初我父母出资购买,并且我外婆腿脚不便这些年都是由我父母照顾。请问在最终房产分配时这些事实有意义吗?
本人房产过户到父母或已婚弟弟名下,如何做公证?如何确保几年后可以转户回自己名下.
外地人因限购,父母和已婚弟弟现都有税单,有购房资格,本人名下房产需暂先过户到父母或弟弟名下,本人才能获得购房资格名下去另外购买一套住房. 目前我的房子过户到父母或弟弟名下,满五年后可以转户口,获得购房资格过户回自己名下. 这种情形下是过户到父母名下好还是弟弟名下好? 过户到其名下,我需要做什么样的公证?是否需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父亲有遗嘱将名下房产留给一个儿子,可以在其他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过户吗?
我兄弟四人,另外三个兄弟结婚时父亲均为他们购置了房产。我婚后一直与父母同住,父母的这套房大家也都默认给我了,而且四个兄弟中主要是我在赡养父母。前几年父亲去世,写了遗嘱把房子给我。遗嘱没有公证,但有两个证明人签字。其它兄弟不知道父亲有遗嘱,也不知道这么多年房产证一直是父亲的名字没有改成我的。现在担心他
父亲于05年去世,其名下房产一直未作变更,父亲有三位兄妹,父亲老大,现奶奶已去世,爷爷在世,想咨询一下,如何将父亲的房产过户到母亲的名下,有何手续及法律方面的约定?谢谢
我们夫妇在海口有一房产,用我的名字拿到房产证。现在丈夫已经去世,目前,我想出售该房子,我的家公已经去世,只有家婆、女儿有继承权。请问办理顺序有两种情况:1,如果家婆、女儿放弃继承权,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书,再办理过户;2,如果家婆、女儿不放弃继承权,则到公证处办理委托我办理房产过户的公正书。 两种
继父去世10多年,房子是母亲和继父共同买的,继女有2女,请问如何把房子过户到母亲名下?
母亲87年和继父结婚,97年左右母亲和继父把单位的公房共同买下(有房产证、土地证等)房产证上名字写的是继父的名字,2002年继父去世,母亲想把房产证的名字改成她自己的名字,但继父的2个女儿以该房可能国家要占或者房价要涨为由,拒不配合我母亲办理过户得相关手续,还说她们也想要这个房子。我想问的是:母亲占该房的六
父亲的房产是他在婚前的财产,父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继母想要更名,如果我执意不同意签字可以吗
父母当初协议离婚,把房产过户到我名下,现在要加上失散多年的妹妹名字
父母当初协议离婚,把房产过户到我名下,现在要加上失散多年的妹妹名字。妹妹已婚,如果加上妹妹名字,妹夫会占有房产的份额吗?要怎样做,妹夫才没有份额呢?
父亲去世,母亲一人生活,子女三人,父亲名下房产三套,现在如果将房产全部过户给其中子女一人
父亲去世,母亲一人生活,子女三人,父亲名下房产三套,现在如果将房产全部过户给其中子女一人,并由其负责母亲所有衣食住行,看病吃药,直至母亲百年,其他两个子女什么也不管,包括探望等等一切,如果三人达成协议,写于书面并签字,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照看母亲一方中途毁约或者由于照看方身体等各种原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