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下巴上被故意伤害导致3.5×2.5×1.5CM洞坑状凹陷,七个月后又到医院治疗,在颈部取软组织进行移植修补手术。请问:伤残等级鉴定是以首次致害造成的伤情进行鉴定?还是以修补手术后的现有伤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由于原有伤缺损太严重,虽然下巴上的洞坑修补平了,术后导致下嘴唇不能自然闭合,显露牙龈6枚,影响到嘴巴饮食
福建**亞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濮*衛東強姦女下屬!濮*衛東(新加坡籍),復旦博士,2014年期間多次利用宴請政府工作人員、銀行工作人員等機會,強行與多名女下屬發生關係。事發後又害怕女下屬報警,採取提供升遷機會、加薪、百萬賠償等方式進行安撫,在遭到拒絕後,對其進行恐嚇並拳腳相加。这种情况能否进行追诉?
我有个案件,是按照民事诉讼打的官司,我当时出示的都是录音和录像证据,可是法院都没去调查这些证据的真实或者不真实,就直接判决说的对我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办?另外,这个案件,当时感觉应该走刑事案件,现在民事二审的结果也是驳回,还能走刑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