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是广州某一公房的户主和承租人,由于身体原因已不在公房里住了,现在公房就只有我爸在住,我奶奶有三子女,各自都有相应的房产,现在公房的户口就只有我爸和我奶奶两人,而我半年前也把户口从我爸唯一的房产里迁到公房,我自己没有任何房产,我和我爸都是广州户口的,我爸的房产也是广州的。请问: 1.倘若奶奶不幸去世,而在此之前我爸把自己的房产卖掉,请问我爸能否成为公房的户主? 2.倘若我爸成为公房的户主,然后我的儿子入户此公房,而我没有任何房产,那么我的儿子能否以公房得到学位? 3.倘若奶奶不幸去世,而我在这段期间没有任何房产或只拥有公寓,请问我能否成为公房的户主? 4.倘若我成为公房的户主,然后我的儿子入户此公房,那么我的儿子能否以公房得到学位? 5.倘若这年奶奶不幸去世,而在此之前我爸并没有把自己的房产卖掉,请问我爸能否承租公房?
律师您好,先有关于公房继承以下几点问题向您咨询 1.先有一间公房(平房),这间房下的户口分别是,二伯
律师您好,先有关于公房继承以下几点问题向您咨询 1.先有一间公房(平房),这间房下的户口分别是,二伯,二伯的女儿,三伯的儿子,以及奶奶和爷爷,奶奶是承租人,现因奶奶爷爷相继过世,如果他们要想变更承租人需要通过我父亲(我们家人的户口没有在此处)的同意,才能变更吗?还是他们可以直接自己去变更,不用通知我父
直管公房承租人离世,其共同户口人为其外孙女,外孙女不与承租人同住,承租人二女儿丈夫离世后与承租人同住,照顾承租人,二女儿与承租人不同户口,二女儿亦无房产,在承租人离世后一直租住在直管公房,先承租人外孙女已购房产,不再享有承租权,问承租人二女儿可否继承承租权? 二女儿儿子有房产,会否影响公房继承?
两个人是再婚,都有一个孩子。房子是婚前女方首付的,婚后还完贷款取得房产证,房产证只有女方一个人的名字。但是这套房子男方应该也占一定份额,可是房产证由于没有男方的名字,现在希望这套房子能全留给女方的孩子。这个应该怎么操作? 这个应该怎么立遗嘱?
本人外公有一套房产,过世前承诺由本人继承,外公过世后其配偶(外婆)及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同意房产将由本人继承,请问需要办理一些什么手续?
我小弟今年刚过世,小弟媳马上就跟我父母说她老公过世就不需要在照顾老公的父母了,想确认一下我小弟媳说法是否正确我,第2个问题是如果以后我父母过世没有留下遗嘱而小弟媳也没再婚那她有可以代为继承我父母遗产资格吗
父亲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只是签了购房协议,并没有办理房产证,购房协议只有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去世了,我还有一个弟弟,他主动放弃此套房子的继承权,为了避免后期妯娌之间的矛盾,怎么样才能在法力范畴内取得我单独的对此房子的所有权,目前我和我弟弟都没有结婚,怎么样才能在花费最少的费用情况下取得房子的继承权
我父亲在10年前去世,在外省留下一套房产。父亲去世后我和母亲搬回老家。因为离以前居住地太原一直没办理房产证更名继承这些手续。奶奶身体不好不能出远门一起去办理继承手续,所以当时写了放弃继承的说明。 因为有房贷没还完,房产证一直在银行抵押。也没法取出更名。 现在想把房子出售,请问律师,是否必须办理继承手续把
家里有两位无子女的老人(是我爸爸的哥哥也就是我大爷),他们一直都有我赡养,直到两位老人去世。老人在世时我种他们的地,现在老人不在了,有人想从我手里要回地(农村里分一队,二队,三队等,家里两位老人属于一队的,现在就是一队的那些人想要回地)土地使用证在我手里,是老人在世期间给的。但一队的人说我家没有权利
前几年我外婆去世后留下了一套老房子,我外婆有四个子女,大姨妈和二姨妈在我外婆病重期间很少照顾老人,我舅舅当时得了肾衰竭也是自顾不暇(我舅舅单身,一直和我外婆住一起),而我妈因为住的离外婆家只隔一条马路,为了更好照顾两人,早年就放弃了工作,请问一下,如果这套老房子拆迁后我母亲能分到多少份额 或者说可以酌情多分一点
父亲要立遗嘱将财产留给远房侄孙?这样是否合法? 遗嘱需要不需要公证?如果亲生儿女不在场,只有利益人跟立遗嘱人也合法吗?老人90多了,现在在老家,因为不想烧想进祖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