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大概是这样的:我母亲是大理市喜洲镇文阁村人,后来结婚时是我父亲入赘我母亲家,因为父亲和爷爷经常闹矛盾,所以父亲就回到老家(现住地大理市上官镇沙坪村),母亲也随着父亲回到沙坪村。经过多年打拼在沙坪安家,最近一两年我母亲的弟弟(也就是我的叔叔)将家里近4亩多的耕地全部出售,并且未告知我们任何人。后来,父亲母亲从丽江回来过年才得知弟弟将土地全部出售,便回喜洲找弟弟理论,但弟弟不理,在院子里放狗,今天他让我喊母亲回去协商,但不知协商如何,叔叔和其女动手打了我母亲!叔叔的女儿扬言我爷爷承认我们,我们才有土地,不承认,我们说什么也是白搭!马律师,我想问的是,我叔叔出售的土地,我们是否享有相应的权利?(注:现在沙坪我家里的耕地是我父母赡养我奶奶,掏我三个姑姑出嫁金协商耕种的。叔叔出售的耕地有我父母的、哥哥的和我的;我的户口在喜洲镇也有)
80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我家分得8亩地.后来因农转非全家外出时.将8亩地分给各亲戚耕种一直由耕种人上交有关费用.当时没有任何书面转耕手续.现一直由亲戚耕种.现能将耕地收回自已耕种吗?
母亲生有六个女儿.耕地与林地承包时.四,五,六都末结婚.现都已出嫁.但老五户口未迁出.老六嫁在本村.户口已转到男方家庭.母亲立有公证遗嘱.承包耕地和林地由六个女儿继承.现我们同父异母的哥哥以嫁出去的女不得在娘家承包耕地林地为由.争夺我们的经营权.母亲生前他们关糸很差.近三十年没有来往.
您好!我想询问一下由于山林改革了一些耕地与别人林坡交界,为了不影向耕地的正常耕作,必然要进行地边杂草清理工作,请问有没有俱体的清理宽度限制,恳请回复。
咨询下各位律师:我想咨询的主要是耕地纠纷。本人重庆涪陵人 我于1998年得到国家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期限30年(现任然保留此证)。 1999年9月被涪陵工业技校录取,并应学校要求将户口、粮食关系全部转到学校(成为非农业人口)。 由于当时读书及年龄小,无能力耕种土地,并将其土地交于舅妈带为耕种(母亲已经买户口也
我们这要建新农村需要买下我们的耕地,卖了耕地的钱需要怎么支配那。 是按地分还是按人分啊 地是30年一动地 有的人是老婆孩子没有分到地 还有的人死了地还分着那 现在离再次分地还有10年 按法律的角度应该怎么分
我村一村民为办厂,拉电线,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私自割掉我家玉米500多棵,并挖了几个大坑,找到他,对方欺我父母年老,已自己定好价,只给300元,不管同不同意都要埋电线杆,很是霸道,我们该怎么办,请问有没有占用耕地方面法律,我们可不可以拒绝在我家地里电线杆,我们应该走何种途径解决这一问题.谢谢指点,不胜感激!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日志列表 农村土地到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还是属于村委会所有? 分享 已转载成功 复制地址 日志地址: 请用Ctrl+C复制后贴给好友。 贪心的海不做 2009年10月22日 18:18 阅读(22) 评论(1) 分类:个人日记 举报 字体:大▼ 小 中 大 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国家)所有
您好,我在农村居住,10年前我购买了村中一座房屋,随同房屋还有10余亩田地一起买来,房屋我重新盖起了新房,地也一直种着。后来村里说地都录入微机,我的那些地属于偏地(小片慌)不是责任田。就没有录入微机。现在我们村被划为开发区,把我的地占用了,给了补偿费用。此时10年前卖给我地的人回来跟我要钱,说要分一半给他
因父母年老,我们长期在外打工,父母决定搬到成都姨妈处居住,于2001年父亲把农村的房屋卖了并在买房协议上签订四人土地由该买屋主种十年后交到生产队(父母和我哥的户口在该村,我的在该镇上),2009年决定修高速路要占我们部分地和原房屋处。请问:1、协议到期前或到期后我们可否收回土地?2、赔偿2003年的青苗费是否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