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学校(原中南院中学)c65班的段某,周某和苏某,于2011年6月在中午对一名低年级学生(一下简称小a)进行抢劫行为。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段某,周某和苏某都是社会上的人,其最近因为要向校外的黑社会性质“老大”交300元“保护费”而不知所措。正好,中午周某在小a身上搜至100元,便叫上段某和苏某一起
我和丈夫要离婚,他为了看孩子来我妈家闹,把我弟弟给打伤了还拿刀,最后我弟弟报警了,现在还没抓到这个人,他还一直发信息扬言要买辆便宜车开车压死我弟弟,还发信息给我弟妹说也要撞死她,和我5岁的侄女,吓得我弟妹当时眼睛就重影了,这种情况算不算犯法,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