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位于山西省临汾市某区东城某村(属城乡结合部)。由于修国道被占耕地一类田,现村领导说是要绿化国道又要占地。当时修国道时由于土地己租赁出去。所以我们社员并不知道。也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现村领导说补偿为1.2万/亩。为什么有的地就是8.5万补偿,我们的一类田补偿才这么少。而且除了这以外什么也没有。
2006年与村里签订了租赁集体土地合同,租金一次性已付清,期限为45年。现由于厂子相邻的国道扩建,占用厂子部分土地,补偿款如何分配?有无相关补偿标准及分配比例?
承包的3万平米耕地(黑龙江方正县)被占用,其中包括耕地、林地和鱼塘,政府说只给80万,补偿标准是多少
承包的3万平米耕地(黑龙江方正县)被占用,其中包括耕地、林地和鱼塘,政府说只给80万,补偿标准是多少
政府要求农民以入股的形式签合同占用农民土地这合法吗?2006年每亩每年补偿200元,现在要求政府提高补偿标准,农民提出提高补偿标准即违反合同法政府就可以起诉农民,这说法合理吗?还说政府占地是公益性的,农民如不同意可通过法律强制执行,请问国家占用农民土地和林地补偿标准到底是多少?我们该到哪里查找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