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外遇,现已与男方分居,闹离婚期间暂住于女同事家中。但是有时去第三者家中过夜。 请问这算是非法同居吗? 离婚原因是女方移情别恋,这样算过错方吗? 女方因男方漠不关心岛主出轨,这样如果诉讼离婚, 男方可得到额外补偿吗?
我是一个铁矿的经营者,因经营过程中越界开采,国土向我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我又继续越界开采了一部分,现公安机关要追究我刑事责任,请问,我越界开采的矿石价值鉴定(追究刑事责任部分)是以我收到责停通知后的违法开采量计算,还是我整个越界开采的量计算?谢谢
她告我:1、非法同居;2、家庭暴力(没有的事)。 她要求:1、要小孩子;2、小孩的扶养费;3、除了锅碗外的基本上所有的家具;4、解除同居关系;5、诉讼费我出。 事实:1、我们有真实、合法的结婚证;2、她有精神病史,婚前我不知道(精神病一直没好,常在娘家住);3、她没有收入;4、她老是打骂我儿子;5、我们当地法院
我是一个很不幸地男人,我跟我老婆等急结婚刚刚3个月,老婆和别的男人好上了,并公开同居了,我跟那个男的联系过了,我说我们已经结婚了,但他们还是不愿意分开,我老婆也要和我离婚,但我依然深深爱着他,我能否上法院告他们非法同居,对我老婆还是那个男的有惩罚,我看网上各种说法都有,所以请教你一下,希望给予指教,如果能告,我需要
新年好,我姓陈,当事人是我妈和他的同居男友,暂称为A君. 我爸过世以后,我妈就找了个男友想互相依赖,这时候认识了A君,然后很快的进入同居阶段,由于A君没有稳定的收入,还是外地人士(贵州),经济基础上有困难,就搬进了我家,和我妈同居.直到现在已经入住三年了,在同居期间,饮居起食几乎都是我妈的钱,现在他要跟我妈分手,因为他比
我弟经人介绍与一女(小辉)未办理婚姻登记就一同到广州打工并生活在一起,先后生下一儿一女,现儿已4岁多,女已近3岁,我弟与小辉因感情不和,三天两天吵架,而且小辉对我父母也非常不好,动辄恶言相向,甚至辱骂,所以我弟两年前就与小辉分居了,两个小孩由我父母在我家带着,我弟出生活费,两年多以来小辉未出一分钱抚养费,也未来探望.
我公司的老板今年初的时候答应给我6万一年的年薪,可是到了年底却没有兑现,总共只给我五万,所以我把公司里的部分库存商品扣下了,算不算非法侵占,我扣下的商品在账目上看不出来是我扣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