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 村子因旧村改造,居民可以按户头和宅基地大小分的房屋,因为宅基地比较大,一个户头只能分得两套,现在为了多得到安置房,又让父亲顶了一个户头, 并且父亲现在写了字据,按了手印,父亲住的房子归我所有。现在父亲已经80多了,无法自理了,可是现在,母亲不怎么了,说分的房子要给她。父亲不说话,但他写了合同,当时
我家是30年的老楼,厨房很小,我们就1998年改到阳台上做饭,楼下也改了。(当时的家委会也同意的)几年前漏了两次水,解决后就没再漏了,今天突然受到法院传票明天要去法院,上面写楼下让我们家改回原来厨房,并付诉讼费。 因为这些年不漏了请问楼下有权利告我们么?会判改建回去么?
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大家的积极响应下,按照市政府的有关城中村改造文件精神和“4+2”工作法,对毛庄村城中村改造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市政府是否对毛庄村改造有具体实施方案,请给予回答。
我想从个人手中买一处旧城改造的楼房,户口不在所购房屋的村庄,请问是否可以买卖,要是不能买卖是否可以以赠与形式到公证处公证,这种公证是否以后会发生纠纷
50年代的时候我们这里有个什么政策叫私房改造三间房归了房管所,现在由他们出租,出租的价格都很低差不多都和廉租房一样,但是承租人条件好了不住又转租给别人从中牟利,这可是自家的私房眼看着被这样搞来搞去,很伤心,有什么方法可以顺利的让房子物归原主。
因为某小区进行自来水改造导致事后几个月发生漏水导致房子出现裂痕。改造当时没发现问题,几个月之后发现情况的。工程是由自来水公司承揽的,而后又发给工程队施工,我是工程队的,工程队也就是公司雇佣的,不是供水公司的的员工。请问发生的这中问题是由工程队承担还是公司承担,或者两者都承担,各承担多少责任! 今天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