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办公室有2个文员,我们都在试用期内,试用期一个月,她比我先到公司10多天,大概在我入职不到一个星期的时候,部门经理让我们俩统计购买社保人员名单,要的很着急,我们想到最快捷的办法就是从财务工资表中找到新增购买社保人员名单,于是从财务告诉了我们新增人员名单,当时部门经理,财务经理都在现场看我们制作表格,当时有个格式不对还让我们重新做了几次,我们按照之前的格式新增进去,日期都是7月1日购买。后来部门经理拿着统计表到财务部盖公章,然后拿到社保局签字。后来另外一个文员辞职了,到了社保申报的日期,我拿着表都社保中心问人员名单都录入系统没,经查询都没有,说需要都网上申报。入职半个月左右我提出辞职,部门经理说办公室另外一女孩婚假结束等她来了你跟她交接工作,我同意了再工作10来天,对于购买社保这块还需要的资料不齐全一直没有申报,后来交接给新来的了,我就辞职了。大概在3月底4月初才发我1月份10来天工资. 4月15日下午部门经理打来电话说社保名单都申报进去了,但是新增人员购买社保日期错了,有些人员是8月才来上班,说当时是我把关的此事,失误在于我,看我能不能到社保局澄清此事,或者找关系消除多购买的那几个月的,我说你能不能跟在职人员沟通提前买几个月的呀,他说谁愿意提前购买呢?我笑着说:我找关系?说名单是我们俩弄的,但不是我申报进去的,我看明天有时间我去社保局问问吧。经理最后说搞不好,这个失误是你造成的,名单是你弄的,到时公司可以起诉你? 已经离职三个多月了摊上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办,有没有好的解决方法?
因会计主管更换频繁,该会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未及时处理完公司日常账务,导致会计与出纳账账不符,公司如果起诉,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另外:1、会计因加班做账,在未征得领导同意情况下把会计原始凭证带回家中补做账,应承担什么责任?2、出纳日常登帐工作未做,导致账实不符,会计应承担什么责任? 谢谢!
银行工作人员工作失误给我信用卡存入了940美元,我也用了。现在银行要求追回,请问这个责任应该谁来承担
一家银行自己在工作中大意错将存其他客户的钱存到我的信用卡上面,当我知道时问询了人工台他们很明确的告诉我这是我头上的多余的款项。还告诉我因为是美元账户在大陆没法使用建议我到他们有外汇的银行去取出来。我就去银行取了出来。现在他们却不要脸的说要求追回。就简单一句对不起就草草了事让我赶快换回来。我觉得这些责
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2万多损失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和承担多少经济责任
我是做超市的,由于工作失误导致部分商品过期合计应该是8000元左右,部分商品丢失未上报,合计应该在10000多元,我应该承担所有责任吗?
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2万得多损失,过期1万多为上报,丢失1万多为上报,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和经济损失
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2万得多损失,过期1万多为上报,丢失1万多为上报,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和经济损失
员工工作失误造成公司金钱损失54434元,员工要全额承担责任吗?
由于员工的失误造成公司金钱的损失,损失金额54434元, 个人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吗? 如果员工是财务人员, 是不是该承担全部责任 谢谢您了?员工该如何做? 因对方未给到我(会计)新的收款账号,我把单写好就交给出纳,单上我写的领款人只是一个我们合作站点的地名(常熟站点),出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直接汇款到之前合作的账
在我任职原有岗位时。由于自己的操作疏漏导致给原本应该到公司账户的货款到了经销商货款(我们委托分销商代销货品,顾客已经把钱打到分销商账上。分销商因为我们自己操作的疏忽没把钱打给我们,总金额8万左右)一年以后其它接管的同事发现了这个失误,但是分销商已经没怎么在合作了。业务往来也不多。对方表示慢慢还这笔钱
2年多前因工作失误,导致公司目前面临诉讼,可能会有较大亏损,离职已经一年多,是否还会被追究责任?
2年多前,因个人业绩需要,操作了几单业务。最后由于第三方违约未能及时偿付合同款及利息,目前对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我原来所在公司赔偿。本人是当时的当事人,合同出了问题后,公司对本人进行了内部处理(撤职、罚薪等),最后让我主动辞职。现在本人已经离职1年多了,想了解一下公司是否还能追究我的其它责任?
本人在某私企工作,因没做现金日记账造成现金亏空200多万,没有侵占与挪用,扣除在公司里的股份与分红,还尚欠40多万.现无法偿还.有签一份欠款条在公司里!两年事发两年间有查到部份未入账,但对方以时间过长不与对账!如果公司起诉我的话,要承担什么责任.
正式职工工作中因工作失误,公司利益亏损严重,员工是否因承担责任,进行赔偿
正式职工工作中因工作失误,公司利益亏损严重,员工是否因承担责任,进行赔偿。
因乙方工作绩效不佳,品德不良,有重大失误给甲方带来财物损失和形象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因乙方工作绩效不佳,品德不良,有重大失误给甲方带来财物损失和形象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且甲方有权即时与乙方解除本协议终止实习 这里的承担相应赔偿 指的是什么 这条条例对乙方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