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年前就将人事关系挂靠在某人事局人才中心至今,突然接到口头通知要求转到某劳务派遣公司,理由是:“人手不够,没有人帮你代缴社保费了”这是国家统一规定还是什么?这样做合法吗?如本人不同意将怎样样?特此咨询! 谢谢!
京人社养2011年49号文,里边有政策指出,只要是北京市属企业,且员工是北京户口的,企业必须负责员工的档案,如果企业有管理权限,就企业管理,要么就由企业委托人才保管,不允许个人委托人才存档。可是这个文件是规范北京市属企业的,对央企并没有要求,也就是说,央企可以不负责员工档案的存储。结果,企业不负责我的档案
我是08年毕业的,当时档案存在包头人才市场,2011年进国企,后调档案的时候只有学生档案,现想落户南京,单位要我回包头人才市场调我的人事档案,当时在包头工作的时候都是私企没有人事档案,现在包头人才市场不给我开人事调档怎么办?
去年7月份毕业参加工作在单位工作了3个月之后离职,有按照正常手续办完,之后没有给我离职证明,走的时候同事把我的人事档案直接给我然后带走了,原单位还没开过封,现在一直在我手里有什么影响没?不打算从事公务类职业
我档案08年前在黑龙江省人才,08年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把档案从省人才转入原动力区劳动局,一直保存到2014年4月(不欠存档费).新单位档案存在省人才,我从原动力劳动局调出档案后,在省人才存不上,省人才要求调出单位出具1工资关系介绍信;2干部介绍信;3工资审批表,可是动力区劳动局出不了这些材料。我通过香坊区信访办找到香
我从学校出来,档案交给公司,公司没有给我办理人事代理,后来从公司辞职,不知道为什么把我档案打到与我无关的江西人才市场,我现在要在江西人才市场转人事代理,可是江西人才市场找我要什么转正评级,介绍信什么的,可是我原单位所在的人才市场咨询的时候告诉我,没有办过人事代理就不需要这些,无奈下我想把档案转回归属
我是2014年应届毕业生,2013年12月份和实习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因此人事档案被放到当地就业保障局,因本人在外地上学,现今需要在家里考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怎样可以将人事档案调回本地,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工龄?
请问四川的人才中心在转移的人事档案的要求里面需要工资变动表、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和行政关系转移介绍信,但上海国企并没有这些东西,那么上海市有没有法律规定转移档案需要以上的材料?四川的人才中心由于缺少这几份材料不接收是不是也不妥?
档案问题:2005年我因被原单位解聘离职,离职后,当时单位的人事主办未按规定将档案通过机要文件寄送到我户口的所在地,而是通过EMS寄送我私人手里,存放多年,档案袋已破损。现因落户等手续需要档案,当地档案管理机构不收该档案,要求要原单位重新封口后再通过机要文件寄出,给落户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想请问这种情况下,
我现在从单位辞职,我的档案在天津北方人才市场,是单位送去的,但是单位拒不给我出具我档案的调出函,就是成心刁难我,我想知道如果没有单位的调出函,我能不能自己把档案拿出来,因为和单位闹得比较僵,我担心单位有没有可能会把我的档案私自调出去,然后故意弄丢什么的,或者直接销毁,那我就完了,谢谢各位律师,谁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