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于2009年3月共同购买一套住房,当时我出资12万,他出资8万,购房合 同上写的我俩人的名字,剩余房款用他的公积金贷款,于2009年4月开始还款, 2009年7月我俩登记结婚,2010年6月生下一男孩。 现在离婚,由我抚养孩子,那么将会如何分割这套住房?
我老公的亲妈1998年左右去世的,1999年我公公又娶了我现在的婆婆。两人感情一直不好,现在好像要离婚。主要的财产就是2套房子。其中一套有产权,是我公公家的老房子拆迁分来的,(我觉得这应该是我公公和他前一任妻子的财产)2007年这套房子的产权过给的我老公。另一套房子是2008年我老公买的,我公公也出了部分钱,这套房
本人与妻子结婚一年,有一男孩一岁不到,但是由于双方家庭关系,导致我们感情严重破裂,对方不肯协议离婚,除非我拿出一半的财产.我们有一套房子,是结婚前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问女方借了7万,头期一共付了33万.房子房子价格大概在170万.房子装修是在结婚登记后,用的大部分是女方的钱,费用大概在6万左右.请问如果我去法
老师,你好。我现在面临离婚的财产分割。我是男方,我家现有一套小产权房,房产证是我的名字,而且是在结婚后办下来的,但是买房子是我妈妈掏的钱,押金及购房手续什么的是婚前办的。另外,我家城中村拆迁,现在外面租房子,安置房要3年后才能入住,400平米的,拆迁补偿有20万。请问这些房产和补偿款我老婆可以分到哪些?
结婚六年,孩子四岁,两年前开始分居,男方近一年不付任何抚养费,也未看一次孩子,有房子是结婚时男方购买。如离婚房子是否有分割权?孩子抚养费能不能一次支付清?孩子从出生都由女方抚养,男方未付出一点,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我丈夫6年前下岗至今没工作。在此期间我用我的工资收入买了房子。后来我丈夫有了婚外恋。现在他要求离婚。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只能跟他平分财产?如果我要求多分一些财产作为精神赔偿,能获得法律支持吗?
我们在1993年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于2003年5月在法院办理离婚,之后又在2003年10月复婚婚后因家庭所事吵闹再次于2008年2月在法院办理离婚,经男方请求和好又给了一次机会于2010年3月结婚,到现在他又采取家庭暴力后,伤害了我又再一次提交法院要求离婚。在此18年期间,我们经济没和过,财产说明:女方曾在2004年3月、4月分期
男方有外遇,但只有男方与那女人的通话清单与信息,离婚时法院是否会认定男方是过错方,而在财产分割上是否可以不给男方财产,在债务上是否男方可以一人承担?并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因女方身体有病一直在休病假,经济上不宽裕
我和我丈夫已经结婚5年了,他们家弟兄两人,在婚前我在我们娘家以照顾父母为由要了一块地,其实婚前我丈夫自己有房产,婚后我们没盖有我父母自己出钱盖得房子并一直住在里面,5年后房改,分楼房后父亲想把房产证写成我的名字,如果离婚,这房子是我个人财产吗,更重要的是这几年丈夫和他父母同住,跟我同床异梦,防我像防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