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我变卖了房产,汽车租赁了中铝贵州分公司一场地(建筑面积520平方,空白场地三块约800平方),投入了约70万开办了汽车维修厂(微小企业)。2012年3月后贵阳市白云区政府修南湖东路征占了我厂最大的一块空白场地约150平方,致使我企业车辆进出无路可走,设备全部被困死在维修厂房内。我企业多次找政府征收部门协商后,征收部门又征收了非道路改造部分的其它建筑114平方用于给我企业开路进厂。可气的是至今未将道路开出。企业也一直无法生产。这好比一个住宅的客厅被别人占用了,你还能正常居住在该住宅里吗? 政府征收部门在同我企业商谈赔偿上也未按规定出具相关法规、条例。在丈量征占人员使用上是委托了一家公司进行丈量。在丈量尺寸的A4纸上叫我签上了丈量尺寸符合的字迹。同时在纸张上填入了补偿金额。为此我提出了质疑。丈量人员告知我说只是初步协议。等征收部门和我具体商谈实际补偿金及其它补偿,并出具正式征收补偿协议。过后我企业就收到了出租方的通知去出租方领取补偿金。补偿金里除去装修的约17万,政府给出了一个征占114平方(开路征占的建筑面积)约11万左右的一次性经营损失。企业员工的失业安置费只字未提。整个企业完全停产。为了还贷和发放工人的留守工资,迫不得已在出租方领取了不到30万的费用。南湖东路改造时间设计是半年修完,后延期三个月。当年的12月30号正式剪彩通车. 三年来本人一直求助于政府部门无果,其父母也去到政府哭闹,政府部门安排我们逐级提出反映请求,排期等。精神压力巨大,47岁的人无家可归,留守在厂房内看场。 在同政府打交道上,相信政府,相信朋友。法律意识太差且抱有侥幸心理造成了现在窘困的我。用法律维护权利的意识不是没有,也多方咨询了当地的一些法律人士,多数给出的答案是同政府打官司是徒劳的。司法厅是政府的。 为此我真的困惑了,真的就没办法维权了吗?朋友说法律网上求助能解决我的问题。这里我只求有愿意承接的法律人士为我找回公道。 贵阳九九平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请求帮助。邵兵跪求公道!请电:15985199088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劳动者在岗但没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如何认定?国家规定里面哪条有?
根据原劳动部《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规定,对于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的,企业应按两种情况分别支付劳动者工资。一种情况是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不
县政府修高速路,但是道路未完工,又停工几个月,2013年和2014年都因雨崩塌造成农田损坏,无法种植农作物,怎么赔偿?
我公司是一家有进出口贸易服装生产企业,一线车间就三个组。月初时,一个组的员工由组长带头突然辞职离开,也没有跟生产厂长交接;迫使车间正赶货的单子停留下来,至使车间流水连接不上,而没有赶上客户要求出货的日期,而使企业赔偿客户的损失及飞机运费等就十几万,请问企业又怎样来向员工索赔?别外,工厂还有8月份工资未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劳动者在岗但没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如何认定?
国家规定里面哪条有?根据原劳动部《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规定,对于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的,企业应按两种情况分别支付劳动者工资。一种情况是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劳动者在岗但没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如何认定?
国家规定里面哪条有?根据原劳动部《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规定,对于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的,企业应按两种情况分别支付劳动者工资。一种情况是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
我是一个国家公职人员,工龄24年,我的妻子是农民,务农为生,今年我县加宽公路征地,我妻子同意了征地补偿标准,但是为了以后的生活,要求在剩余的土地上修建商铺,但是被官方拒绝,政府和我妻子没有谈妥,就找我谈话,要求我强制妻子同意并签字,否则要停发我的工资,并开出我的公职,在工作中我没有任何过失,并评选了20
我是甘肃省临夏州广河县的农民,世世代代以农为生,分得责任承包田3亩,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2.006年我县修建高速公路,我的责任田被征1.2亩,为了国家的建设我们就是了补偿标准,这几年城市化建设加快,2013年我县要修建公路,我的土地被征0.3亩,我们支持国家的公路建设,接受了每亩10万元的赔偿标准,并首先在协议书上
我是某林业局工厂职工,是正式分配进去的国家干部,由于工厂承包给个人,林业局和承包人没签安置我们这些干部的协议,导致我们目前各自在外打工,现在想回林业局上班,要如何和林业局管此事的工作人员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