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于2009年8月份被男友带走至今未回,2010年12月份接到他男友的电话敲诈钱财,声称不给钱不放人,我们去公安局报案,他们已找不到人为由不管了,我们家的户口是哈尔滨的,现在牡丹江居住,人也是在牡丹江没有得,但是公安局让我们回户口所在地报案,我想问一下,我回户口所在地报案的话由那边的警方负责帮我们破案。应该在哪报案
我本人在天津工作,我父亲工作于黑龙江退休后在青岛生活,11月28日去济南上访,12月2日手机联系说人在济南,3日联系人在北京说在和某领导吃饭,4日联系时,父亲说在去黑龙江,问什么时候回家 回答说办完事就回来。这是最后一次联系上,从4日以后再打电话就是无法接通。请问我如果想找到我父亲,需要在那个派出所报案,是我
我老婆一年前离家出走,我们报案后一直没间断过寻找,当时公安局说这够不上刑法不予立案,听说现在这种事可以作刑法处置,立案侦查?是不是真的?
我有个亲戚的女子14岁,家住内江威远县连界镇,失踪3天了,23号失踪的,不在的时候没有带手机,从他的手机记录上查到最后通话记录上有个甘孜州的巴塘县的电话号码这个是唯一的线索,电话打过去问,说23号不是他本人打的电话 是他朋友打给那女子的 但是现在他也联系不上他朋友,问他朋友叫什么名字 他也不说 请问现在该怎么
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人口失踪的问题:我母亲03年失踪至今杳无音信,公安局也没找到线索破案。家人也没去法院申报死亡。至今已经7年了,像这种情况下,如果要继承遗产,诉讼时效是多久内有效呢?
我的一个亲人在异地失踪两个月了,没有任何消息,问了所有可能去的地方和人,要报案程序是怎样的,报了以后在什么情况下警察才回帮我们去找人。应该在哪里报案
我姑姑因家庭婚姻不和,离家在外漂泊了近10年,厂里前两年发放失业补助了断款3万余元,(期间未与其夫联系)其夫诉讼至法院,判决我姑姑为失踪人口,而事实是我姑姑与我们一致保持联系,请问该判决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暑假时学校组织去打工,我和女朋友一块去了太原富士康,后来我回来上大学了,她留在了那里,她个性要强,我一直让她回来,她也没回来,快过年了,她说回来,大概二十号联系不到她(她说二十号回来),昨天我通过别人知道了她两个月之前就不在富士康了,被骗去了临汾洪洞的KTV,我又打听到她在二十号吧被送到了去太原的车上
我女朋友24号上班途中失踪,至今10天没见人,他的家里,亲亲朋友我都联系过了,还是找不见她,我现在我想报警,可是不知道途径,也不知道他多长时间会处理,我真害怕她出个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