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山西的汾阳的一个农民,我在村里拥有两处住房,一处自己盖的,一处是老人留下的,我和弟弟一人一间半。今年村里搞新农村建设要拆除,弟弟同意了,我没同意。结果村里强行拆除了。还说这种情况,房子没了,宅基地就又属于村里了,我也不无权在地上再盖房了,我不想要赔偿,只想自己开个门面,请问这种情况村里说的
你好,黄律师,我的老家在保定山区,那里矿产资源很丰富,就在前不久黄金部队在我村探测出一个金矿,知道这个事情以后村里人都很高兴,毕竟是村里的集体财产,这样也会给大家多少带来一点财富吧。可是,事情并没有向大家想的那样好,村干部不知不觉的把这个矿卖掉了,之后才开会向村名说明,每个村名分到500元左右的集体财
村干部利用自己管公章的权利,村里谁要盖章,就得交给村干部五百、一千元甚至二千元,不给钱就不给盖章,村民无奈为了自己的事情,只好认倒霉。请问作为村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有一个小房子,房主是奶奶房产证上写的是奶奶的名字,现在已经过世,房主的儿子也已经过世,现在房主儿子的媳妇和孙女想重新建造那个留下来的小房子。但村里说房主已经过世,这个小房子属于附属房阻止重建并说要是重建的话就要让一点地基给旁边的那户人家,请问是否可以在不让地基的情况下重新建造小房子,村里的说辞是否合
未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村干部将村里的土地承包给私人十年,承包人已使用5年,在任村干部与承包签订的10
未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村干部将村里的土地承包给私人十年,承包人已使用5年,在任村干部与承包签订的10年合同是否有效?